核心导读: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大型的超市通常都装有人脸识别系统,可以将有盗窃行为的人的脸部记录下来,当该人再次进入超市时,便会提示保安警惕该人,以此来保障超市合法利益,减少经济损失。近日,城厢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一起盗窃案件中,被告人刘某五次进入同一家超市行窃,最终被人脸系统识别出落网。 据办案人员介绍,被告人刘某,莆田籍男子,今年31岁,常常在沃尔玛超市买日用品。2017年12月,刘某第一次实施了盗窃的行为,他带着一个购物袋进入超市,独自推购物车挑选想要的东西,将贵重和便宜的分成两堆。选好了以后,将车子推到人少的角落,把贵重的物品放在购物袋里装好,再将便宜的物品拿去结账。成功得手后,刘某尝到了甜头,每隔三四个月便以此手法去沃尔玛盗窃一次。2019年4月27日,刘某故技重施将物品盗窃出超市后,经人脸识别系统识别,被保安拦住,从购物袋里查出刘某该次所盗的物品。 案发后经鉴定,刘某五次所盗物品价值总计人民三千余元,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晚报记者 林双辉 通讯员 蔡纪翔 蔡振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