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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公交本月起已收回所有线路营运权 实行公车公营惠及民生
【发布日期:2011-07-05】 【来源:】 【阅读:次】【作者:】

       晚报讯(记者 黄凤珍)记者昨从莆田市公交公司获悉,2路、3路、10路、23路、9路、20路这6条公交线路已于日前全部实行公车公营。公车公营惠及民生,将给市民提供安全、便捷、经济的乘车环境,起到稳定票价,稳定客运市场的作用。
       据市公交公司营运生产科的陈瑞荣介绍,今年1-4月份,公交公司已陆续收回2路、3路、10路及23路这4条公交线路的营运权。6月30日,再收回9路、20路这2条公交线路的营运权,至此莆田所有公交线路基本实行公车公营。他说,根据有关会议精神,我市城市公交线路由交通部门特许给市公交公司等国有企业经营,许可经营期限为4年。7月1日起,市公交公司经营的区、管委会行政区域内线路必须实行公车公营。现有市内道路客运线路符合省交通运输厅有关重新许可条件的,给予重新许可4年,不符合条件的,不予重新许可。
       据了解,今后新增的城市公交线路原则上特许给莆田市公交公司实行公车公营,新增的道路客运线路和原经营者不符合条件,或经营期限到期被收回的客运车辆经营权需重新许可的,可采取以经营权服务质量招投标方式实施许可。新增的农村道路客运根据有关规定由县(区)交通主管部门报市交通主管部门审核后,由县(区)运管机构作出许可。
       另悉,根据莆田市城市发展的需要,将逐年扩大城市公交运营区域,明年起将适时开通中心城区至西天尾、莆田火车站、涵江火车站等周边新城区以及至鞍钢冷轧、LNG产业园、文甲码头、上塘珠宝城等城市重要节点的公交路线,力争在“十二五”内公交车运行区域涵盖到区、管委会行政区域内(除山区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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