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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执罪”显威力 被执行人主动还款获缓刑
【发布日期:2012-03-16】 【来源:】 【阅读:次】【作者:朱国忠 黄慧连】

    被执行人杨丽梅(化名)因经营生意结欠杨国忠(化名)等人35万余元,因无力偿还,借款人纷纷诉至法院,仙游县法院经审理分别作出11份判决,判决杨丽梅应偿还给杨国忠等人借款356200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杨丽梅没有自动履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仙游县法院执行法官经查询得知杨丽梅的银行帐户上尚有资金3万多元,执行法官认为杨丽梅的行为已涉嫌构成“拒执罪”,遂移送公安机关侦办,杨丽梅听闻后,主动将剩余的欠款全部偿,并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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