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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离婚真出轨 花心男被判罪
【发布日期:2012-02-20】 【来源:】 【阅读:次】【作者:晚报记者 林翰 通讯员 周宁 李红】
    为了出国,男子朱洋成功说服妻子假离婚,4年后回国与妻子重新登记结婚并生活在一起。然而回国后的朱洋与另一女子暗生情愫,竟拿出当年法院作出的离婚调解书与该女子登记结婚,1个月后民政局档案整理核查时发现朱洋系重婚,至此男子朱洋的重婚行为被曝光。公安机关经过调查核实后以重婚罪将朱洋刑事拘留。日前,涵江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并以重婚罪判处被告人朱洋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
    记者从庭审法官处了解到,1988年12月间,朱洋与湖北籍女子林碧霞自由恋爱,后在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情况下两人举办婚礼,并以夫妻名义生活在一起,婚后夫妻感情和睦。2002年,朱洋经人介绍准备前往台湾打工挣钱,但介绍人表示其去前必须离婚。因此,朱洋在说服妻子林碧霞后,以感情破裂为由向涵江区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同年12月14日法院在对双方进行调解后,作出民事调解书准予两人离婚。“离婚”后的朱洋独自前往台湾呆了一段时间,最终因无事可做返回涵江找“前妻”林碧霞。2006年9月13日,朱洋与林碧霞在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手续。2009年年底,朱洋找到一份替人开车载机砖的工作,期间认识一离异女子李桂英并对其产生好感。在接触中李桂英提及自己离婚后一直单身并在寻求伴侣,于是朱洋故意隐瞒自己的真实婚姻状况,告诉李桂英自己与其是同路中人,并顺利博得她的信任和同情。2010年3月份朱洋持当年其与林碧霞的离婚调解书前往民政局与李桂英办理结婚登记。同年5月民政局在核查整理档案时发现,朱洋系重婚,随后将相关证明材料移交至公安机关。同年8月,公安机关经调查核实后以重婚罪将朱洋刑事拘留。
    涵江法院在审理后认为,朱洋在与林碧霞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故意隐瞒自己的真实婚姻状况,又与李桂英登记结婚,其行为已构成重婚罪。鉴于案发后朱洋与李桂英办理离婚手续,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予以从轻处罚;且自愿认罪,并得到林碧霞、李桂英的谅解,酌情从轻处罚故作出上述判决。(以上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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