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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省优秀新产品奖开始申报
获奖产品将被政府优先采购
【发布日期:2012-03-07】 【来源:】 【阅读:次】【作者:记者 叶丰】
    晚报讯 近日,省经贸委发出通知,2012年全省优秀新产品奖开始申报。根据申报要求,我市将在今年5月底前将组织企业填报《福建省优秀新产品奖申报表》。
    据了解,开展优秀新产品奖的评审和奖励工作,是对各企业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含量高、经济效益好的新产品,不断调整和优化产品结构,推动企业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起到极大的鼓励作用。此次申评范围是将企业将近年研发出的新产品,尤其是近年来省市县各级财政资金扶持研发的新产品,申报省级新产品鉴定,并组织近三年内经省级鉴定的新产品参加2012年省优秀新产品奖评选。
    根据相关规定,所谓新产品是指根据市场需求,在全省范围内首次采用新技术原理、新设计构思研制生产,具有独创性、先进性、实用性,或在结构、性能、材质、技术特征等方面较原有产品有显著改进或提高,并已产生一定经济效益的民用工业产品(含软件产品)。我省优秀新产品奖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对获得福建省优秀新产品奖的企业及其主要研发人员,按奖项等级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3万元和1万元的资金奖励。其中特等奖、一等奖奖金主要用于奖励获奖企业继续开发新产品,获奖企业须提取不低于10%的奖金用于奖励主要研发人员;二、三等奖奖金主要用于奖励获奖新产品主要研发人员。获奖企业应根据主要研发人员贡献大小,合理分配个人奖金。
    另外,获奖企业应将获奖情况记入获奖新产品主要研发人员的个人档案,作为考核、晋升、提级、评定职称的重要依据之一。对于获奖企业来说,还优先获得政府采购和重点工程建设使用获奖新产品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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