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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一机构获补助94万元
2010年下半年融资担保专项补助金下达
【发布日期:2011-12-29】 【来源:】 【阅读:次】【作者:叶丰】
晚报讯 近日,我省下达了2010年下半年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风险补助资金的通知,莆田市通泰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成为我市唯一一家受补助机构,补助金额为94万元。本次补助资金应作为担保风险补偿金补充充实各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的风险准备金,以提高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抵御风险的能力。据了解,全省此次全部补助金额为4542万元,宁德市受补助金额最多,达1696万元。
  对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进行风险补助,有利于规范担保风险补偿行为,建立担保风险补偿和业绩激励机制,完善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体系建设。风险补偿资金属无偿补助性质,由省财政预算安排。补偿标准是:对为中小工业企业提供银行贷款融资担保的担保机构,按年度担保额8‰的比例补偿;对为中小贸易企业提供银行贷款融资担保的担保机构,按年度担保额5‰比例补偿。对担保机构为中小企业贷款融资担保提供再担保的再担保机构,按年度再担保额4‰的比例给予再担保风险补偿。再担保机构为我省中小企业集合债券、集合信托、集合票据和短期融资券等债券融资提供担保或再担保的,按年度担保或再担保责任额2‰的比例补偿。
  据悉,担保(再担保)机构应将风险补偿金专项用于充实担保(再担保)风险准备金。对担保(再担保)机构按规定提取的风险准备金和获得各级政府的风险补偿金转为风险准备金累计达到注册资本金30%以上部分,可按规定转增资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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