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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项资金支持清洁生产示范项目
【发布日期:2011-12-08】 【来源:】 【阅读:次】【作者:叶丰】
晚报讯 为加快先进清洁生产技术的应用和推广,提高工业清洁生产水平,2012年工业清洁生产示范项目申报工作即日启动,示范项目将得到多项资金支持。我市将把各申报材料汇总后于2012年1月31日前报送省经贸委、省财政厅。
  清洁生产技术示范项目包括以验证新技术成熟度、可靠性、先进性为目的的产业化项目(简称应用示范项目)和应用成熟的先进适用清洁生产技术实施的重大技术改造项目(简称推广示范项目)。2012年中央财政资金重点支持应用示范项目,推广示范项目则支持铅锌冶炼、聚氯乙烯、铬盐、皮革等4个涉重金属行业重大清洁生产技术改造项目。
  据悉,在资金支持方面,根据有关规定,对应用示范项目,将按项目投资额的一定比例给予补助;对推广示范项目,在项目实施完成后,则按项目投资额的一定比例给予奖励。同时,为加快共性、关键清洁生产技术的应用推广,将从成熟、先进、适用且具有行业应用前景的清洁生产技术中,选择知识产权清晰、示范效果明显、环境效益突出、推广前景明确的技术,探索采取国家买断的方式,无偿提供企业使用。
  值得注意的是,对财政资金支持的应用示范技术,在示范验证成功、具备行业推广条件时,国家拥有买断优先权,其知识产权拥有方应优先采取将使用权转让给国家的推广方式,否则,对任何其他转让推广应用方式取得的收益,国家保留按支持额度参与收益分配的权力;在不具备国家买断条件或国家放弃优先权时,可采取其他转让方式加以推广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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