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担保机构风险补助项目开始申报 单个担保机构最高可申报250万元
【发布日期:2011-09-22】 【来源:】 【阅读:次】【作者:】
晚报讯(记者 吴柳丽)2010年下半年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风险补助项目开始申报了。记者获悉,符合申报条件的我市融资担保机构,将得到年度担保额5‰至16‰不等比例的风险补偿专项资金。 根据财政年度预算安排的风险补偿专项资金规模,以专项审计为基础,对为中小工业企业提供银行贷款融资担保的担保机构,按年度担保额8‰的比例补偿;对为中小贸易企业提供银行贷款融资担保的担保机构,按年度担保额5‰比例补偿;对为生产性台资企业提供融资担保的担保机构,按年度担保额16‰的比例补偿;对为台资贸易性企业提供融资担保的担保机构,按年度担保额10‰的比例补偿;对为软件企业和《重点产业振兴实施方案》规定的节能环保产品及其装备的生产和技术开发、生物与新医药、新能源、新材料等名单内企业融资提供担保的担保机构,按年度担保额16‰比例给予风险补偿。 另外,担保机构对同一原有存量担保企业项目申报期内的银行贷款担保责任总额超过项目申报期末担保机构净资产5%的,按项目申报期末担保机构净资产5%的比例计算风险补偿资金;对当年新增担保企业项目申报期内的银行贷款担保责任总额超过项目申报期末担保机构净资产10%的,按项目申报期末担保机构净资产10%的比例计算风险补偿资金;对原有存量担保企业单笔银行贷款担保额超过500万元,按500万元计算风险补偿资金;对当年新增担保企业单笔银行贷款担保额超过1000万元,按1000万元计算风险补偿资金;对跨担保补助区间的担保责任额折算为项目申报期内实际担保额计算;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个担保机构本申报期最高补偿金额不超过250万元。 而对于再担保公司申报2010年下半年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风险补助项目,将按《福建省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风险补助专项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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