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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用途预付卡专项检查10月开展
【发布日期:2011-09-27】 【来源:】 【阅读:次】【作者:】

    晚报讯(记者 吴柳丽)记者昨日从有关部门获悉,从今年10月1日起,我市将开展“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专项检查”,届时,我市商务主管部门将对单用途预付卡发卡企业,特别是大型商场、超市,大型餐饮、美容、保健、洗浴等生活服务企业,以及同一品牌连锁企业等发行规模大、用卡占比高、消费者数量多的重点发卡企业进行逐一、全面检查。
    单用途预付卡最常见的就是各商场超市发行的固定金额以及可持续充值的购物卡。由于缺少管理,单用途预付卡发行使用上出现了“公款消费和收卡受贿”的现象。此次检查的重点之一就是落实购卡实名登记制度。对于购买记名单用途预付卡和一次性购买1万元(含)以上不记名单用途预付卡的单位或个人,由发卡人进行实名登记;二是商业预付卡非现金购卡制度。单位一次性购卡金额达5000元(含)以上或个人一次性购卡金额达5万元(含)以上的,通过银行转账方式购买,不得使用现金;使用转账方式购卡的,发卡人要对转出、转入账户名称、账号、金额等进行逐笔登记。三是单用途预付卡限额发行制度。不记名单用途预付卡面值不超过1000元,记名用途预付卡面值不超过5000元。
    除此之外,检查内容还包括各发行企业限额发行、非现金购卡制度的落实情况;重点发卡企业的单用途预付卡发行、受理、服务、系统保障、资金管理、有效期设置等方面情况。
    据悉,“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专项检查”其实从今年8月20日起就启动,计划在10月30日结束。8月20日-9月10日为宣传动员和检查前培训阶段,而目前是发卡企业自查自纠尾声阶段。通过开展自查自纠,对于不符合相关制度要求的发卡行为,将于9月底前完成整改。而于10月1日起的商务部门现场检查,以及对公众通过12312等渠道投诉、举报的有关企业所采取的暗访、抽查的方式了解情况。
    另据了解,对未落实相关制度的重点发卡企业,商务主管部门将约谈企业负责人,督促其尽快完善制度,并按照相关要求开展业务;对不配合检查工作或拒不执行相关制度的违规发卡企业,将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通报,并列入“黑名单”;涉嫌违法犯罪的,应及时移交当地公安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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