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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假期间持卡消费 节后勿忘及时还款
【发布日期:2011-10-12】 【来源:】 【阅读:次】【作者:】

    “十一”长假已经结束,在长假期间持信用卡消费的市民需注意了,应及时做好信用卡消费日、信用卡账单日以及还款日三个时间的登记工作,确保节后及时还款而不给快乐消费蒙上不良信用的阴影。
    记者了解到,许多持信用卡消费的市民,尤其是年轻人,常常热衷于办理高信用额度的信用卡,刷卡消费后往往不关注账单日和还款日,甚至对什么是账单日和还款日知之甚少。这样的刷卡消费习惯很容易给持卡人带来因没能及时还款而把自己带进不良信用的行列。据市建行总行营业大厅的值班人员介绍,刷卡消费后如果逾期还款而产生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将对持卡人日后在办理银行的多项业务方面造成障碍,包括贷款等,因此,持卡消费的市民一定要学会先理账再消费。
    “需特别注意的是,一些银行在国庆节、春节等长假里,会自动地提高部分消费者信用卡的临时透支额度,其目的是鼓励消费者消费、方便消费者消费。但这临时增加的透支额度是有时限的,通常为1个月,如果消费者欠款额超过最初的永久性透支额度且没有及时在还款日把欠款还清的话,银行将对这超出的额度加收‘超限费’。”理财师陈勇告诉记者,一般来说,信用卡消费的额度在两万元左右,多数持卡人并不会在一个记账月内把两万元的额度透支消费殆尽,但如果是用卡刷卡购车等大笔支出的话,就必须记住还款日和临时增加透支额度这两个重要因素。
    记者在对市区几家银行进行了解后发现,目前我市大部分银行的“超限费”是按照超限金额的5%来收取的,因此,临时超限刷卡消费的市民更要注意在还款日前记得将欠款还上。  晚报记者  吴柳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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