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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家企业将强制清洁生产 验收合格可获经费扶持
【发布日期:2011-09-01】 【来源:】 【阅读:次】【作者:】
     晚报讯(记者 吴柳丽)清洁生产是一种全新的发展战略,开展清洁生产能够实现最小的环境影响、最少的资源、能源使用,最佳的管理模式以及最优化的经济增长水平。记者昨日获悉,莆田市城厢区金刚石工具首饰有限公司等11家莆田企业列入2011年度全省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名单。
    根据名单显示,我市11家受审核的企业分属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皮革及其制品、制药、轻工以及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等行业。其中,皮革行业企业要求应于2011年底前达到HJ/T448-2008、HJ/T127-2003规定的三级清洁生产水平;2012年底前,现有规模在30万标张/年以上企业应达到HJ/T448-2008、HJ/T127-2003规定的二级清洁生产水平;其他企业,原则上应自名单公布之日起1年内,完成清洁生产审核。
    据悉,所有企业在完成评估后,应认真实施清洁生产方案,并于通过评估后两年内提出验收申请。对按时完成清洁生产审核并通过评估的企业,其实施中/高费清洁生产方案所需费用,各级经贸部门在技改、节能、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等专项经费上予以优先安排,各级环保部门可以“以奖代补”的形式予以适当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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