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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撕封条 业主被拘10天
【发布日期:2012-10-24】 【来源:】 【阅读:次】【作者:】
    晚报讯(李金春  黄彩平 连德贵)因为存在严重安全隐患被公安消防部门依法查封,业主事后竟然擅撕封条继续“开工复产”,结果这名业主被依法处以10天的行政拘留处罚。
    6月20日,仙游消防大队监督检查人员在在对郊尾洪盛服装加工厂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场所二层设有生产场所,三、四层设有住宿场所,存在“三合一”现象。监督人员立即对该单位人员进行疏散,对生产场所进行查封,在生产场所的配电箱上张贴临时查封的封条,并在该生产场所外墙显眼位置张贴《临时查封决定书》,同时责令业主在限期内消除存在的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
    10月23日,大队监督检查人员再次对该工厂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该工厂拒不执行《临时查封决定书》,存在“擅自使用被查封场所”的消防违法行为,严重违反了《消防法》的规定。 该工厂在未整改完火灾隐患的情况下,擅自撕掉封条经营的行为已明显违反消防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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