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热线
业主家恢复供水
【发布日期:2012-07-10】 【来源:】 【阅读:次】【作者:小路】
 “水表安装回原处了,我家早已恢复了供水。”昨日上午,家住城北一小区的业主黄女士向记者反馈这一问题。
  昨日,本报的《你拖欠物业费 我就拆你家水表》一文,报道了因为黄女士认为物业没有尽到他们的工作职责,致使她的小车被划伤而找不到肇事者,为此黄女士停止交纳物业费。而物业在多次催讨无果的情况下,拆掉黄女士家的水表并停止了供水。
  据黄女士介绍,在记者来到该小区采访的当日下午,物业就把水表重新安装到原来的位置上了,她家也很快恢复供水。而就缴纳物业费一事,她正和物业进行协商。
【关闭窗口】【打印本页】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联系我们
主管:中共莆田市委 地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筱塘南街85号 邮编:351100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联系电话:0594-2523059 传真:0594-2514907 投稿信箱:ptwb669@163.com 法律顾问:福建典冠律师事务所余元庭律师
全省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举报电话0591—87558447
闽ICP备14011754号(浏览网站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调为1024*768)
您是第: 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