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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2-04-12】 【来源:】 【阅读:次】【作者:欧碧仙 晓露】

  短信咨询:我在今年1月购买了商品房,在3月与男方领取了结婚证,但房屋的产权证至今未领取。请问,这房屋是我婚前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
  律师:按照《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第十八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一般应当以购房时间即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时间,与领取结婚登记的时间相比较,作为认定房屋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依据。如依你所陈述,在你领取结婚证之前,你个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且获得购房发票,那么该房屋为你婚前个人财产。

 

  读者来电:我准备买一套新房,因此我想了解怎样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合同包括哪些主要内容?
  市住建局:业主大会作出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的决定后,业主委员会应当与物业管理企业订立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对物业管理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双方的权利义务、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与使用、物业管理用房、合同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进行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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