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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起石南轮渡实施新规定
【发布日期:2024-09-04】 【来源:本站】 【阅读:次】【作者:郑江超】

  晚报讯  石南轮渡所运营的石城-南日岛航线长5.8海里,是福建省最长的渡运航线之一,也是南日岛居民出行的唯一通道。为确保渡运安全,给乘客营造舒适、顺畅的乘船环境,从今年9月1日起,石南轮渡实行新的船载电动自行车规定。

  根据莆田市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从9月1日起,石南轮渡严禁驾驶不符合公安部门相关登记、使用规范的电动自行车进入渡口;严禁客渡船载运电动自行车。电动自行车过渡时,应由车渡船运载,每航班运载不超过两辆;电动自行车上下船时,应听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电动自行车驾驶员需规范佩戴头盔;电动自行车上船后,应按照船上标识的电动自行车停放区域停放,严禁占用应急通道;电动自行车停稳后,应关闭电源,车辆绑扎牢固;严禁电动自行车在船上进行充电。

  为了更好地落实新的船载电动自行车规定,近期,莆田海事局积极开展客渡船载运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整治行动,推动客渡船载运电动自行车水上交通安全治理监管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督促轮渡公司定期组织船员和乘客开展应急疏散和灭火演练,检验应急预案的可行性和有效性,确保发生险情事故时能够得到及时有效地处置;加强对客渡船载运电动自行车的现场监督检查力度,同时加强同属地交通运输、港口管理等部门的沟通联系与协同联动,加强重点节假日期间的现场联合检查,形成治理合力,切实维护渡运安全。该局将持续加强电动自行车轮渡运输安全监管,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坚决守牢水上交通安全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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