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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逐月冲房租”启动
【发布日期:2024-01-16】 【来源:本站】 【阅读:次】【作者:】

   晚报讯(钟讯)1月2日,《莆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开展“逐月冲房租”业务的通知》印发,即日起开展逐月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简称“逐月冲房租”)业务,支持缴存职工合理租房提取需求。

   “逐月冲房租”是指符合冲房租签约条件的职工向莆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由系统自签约的次月起,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每人每月房租租金提取标准,逐月自动从其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提取相应金额划入职工的银行卡用于支付房租租金。

   通知指出,申请人需满足三个条件: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的本市缴存职工;申请人及配偶在本市辖区内无自有住房且租赁自住住房;个人公积金账号未被冻结处于正常缴存状态。申请人可持身份证原件、婚姻状况证明、一类银行借记卡等相关材料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服务柜台申请办理。也可以在“莆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中,点击选择“网事大厅”——“全部服务”——“冲房租受理”申请,或登陆“福建省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在“申报业务”——“逐月冲房租签约办理”中申请办理。办理成功后,次月起每月20日以银行转账的方式自动划入约定的银行卡内。

   通知还指出,多子女(生育、抚养两个及以上未成年子女)家庭,暂统一按每人每月最高提取额度700元标准办理“逐月冲房租”业务。如需以每人每月最高1000元额度申请提取的,须携带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或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申请人银行一类借记卡,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服务柜台现场办理支付房租提取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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