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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九鲤湖附湖公馆
——兼谈莆仙“铺境制度”
【发布日期:2023-12-07】 【来源:本站】 【阅读:次】【作者:陈震辉】

  明代旅行家徐霞客《游九鲤湖日记》提到:“(万历四十八年,1620年)六月初八日,出莆郡西门,西北行五里登岭,四十里至莒溪,降陟不啻数岭矣。过莒溪公馆二里,由石上步过溪……循山屈曲行三里,平畴荡荡,正似武陵误入,不复知在万峰顶上也。中道有亭,西来为仙游道,东即余所行。南过通仙桥,越小岭而下为公馆,为钟鼓楼之蓬莱石,则雷轰漈在焉。”

  徐霞客在日记中提到两个公馆,“莒溪公馆”和“迎仙公馆”。明、清两朝各府、州、县均建有公馆,以招待过往官员。明、清时期九鲤湖声名显赫,前往考察的官员数不胜数,在九鲤湖景区设立“迎仙公馆”方便他们行赏、祈梦。对于九鲤公馆,明代官宦的游记颇多着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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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鲤湖公馆

       (一)万历初年,福建提学副使的太仓人王世贸之《游九鲤湖记》:“舁夫送置迎仙馆,馆即余宿处也。入门更衣,仙游令谒毕。”

  (二)万历甲申年(1584年),福建按察使,沔阳州人陈文烛之《游九鲤湖记》:“余止迎仙馆,两君入揖,坐定,出尊酒与谈……余别两君,就仙馆宿焉。”

  (三)明代福清进士(1583年)、内阁大学士叶向高之《游九鲤湖记》:“抵九仙宫,宫旁为公馆,午饭公馆中。”

  (四)万历二十年(1592年)进士、福州府推官、浙江归安县人施浚明之《游九鲤湖记》:

  “因还憩公馆,新月娟娟挂岩端……小饮水晶宫。”

  而明代非官宦人士游历九鲤湖,虽有提到“鲤湖公馆”,却并无说明“入住”情节,很可能是因为不合规矩。明万历年间选贡、从化人刘克治,于万历戊子年(1588年)作《游九鲤湖记》提到:“经迎仙馆钟鼓楼,而入灵贤祠。”明代莆田人布衣康当世两次游九鲤湖,作两篇《游九鲤湖记》亦不敢提及“入住”,只说“即次迎仙馆,孟和、季鹰业已候余辈,为湖上游。”就是后世鼎鼎大名的徐霞客也不例外,他在《游九鲤湖日记》中提到“四十里至莒溪……过莒溪公馆二里,由石上步过溪……晚坐祠前……是夜祈梦祠中。”可见,徐霞客没有入住迎仙馆,只在祠内将就一夜,第二天上午就离开了。

  但是也有例外,公馆委托道人管理,乏客时一些文人也是可以通融借宿的。莆田庠生林钟金于万历戊子年(1588年)作《由九鲤湖记》:“比至迎仙馆,则奚奴已先属道人张具矣。”林钟金在迎仙馆连住四夜,白天与友人豪饮,屡屡错过饭点。道士问他原因,他大笑“客此中贮万斛珠,那不果然?”可见,他是“余一再游”以至于和道士混熟了。第五天听说有官员来考察九鲤湖,他很识趣地逃到“观澜阁”,“山中传贵人且至,例宿馆,余辈以地主移就观澜阁。”


  莒溪公馆

       明清两代,莆郡和郡外人士由兴化府出发,经停莒溪上九鲤湖,这在明人游记中多有体现:

  明代福清进士(1583年)、内阁大学士叶向高之《游九鲤湖记》:“至兴化郡治……二十里至莒溪。雨下如注,从者皆惫,止宿茅舍中。”万历二十年(1592年)进士,福州府推官,浙江归安县人施浚明之《有九鲤湖记》:“日卓午,憩莒溪。”可见,从莆田县城出发一般中午到达莒溪,傍晚到达九鲤湖并过夜,而莒溪山馆主要供中午歇脚。

  莒溪公馆,位于今城厢区常太镇下莒村公路旁,今人称之“公馆店”,仅剩两堵破墙、一副木框架,在荒草中摇摇欲坠。民国徐鲤九《九鲤湖志》载:“莒溪公馆,莆田县宰(1603-1608年在任)蔡善继建。”蔡善继于万历三十五年(1607年)作《莒溪山馆记》,叙述建馆的前因后果:“有地曰莒溪,去湖二十里而遥,岩岫密围,飞泉洒落,青霞白石掩映朝阳。遥望午烟起处,民舍十余家,自成村落,鸟啼高树,犬吠篱间。余徘徊不能舍去,视其傍隙地一亩,可以卜筑,遂命般输鸠工相度。出公帑之余 ,佐以俸入。诛茅截竹,构屋数楹。燕寝翼室,犂然具备,四方冠盖凡征梦于九鲤者,咸以此为停骖诧宿之区,风雨寒暑,无忧暴露。落成之日,偕二三僚友携壶觞以酌焉……”

  天启五年(1625年)秋八月,户部右侍郎何乔远与转任福建左布政使的蔡善继再游九鲤湖作诗《莒溪公馆口占》:“驿卒太多事,借鼎便閧诟。邻妇喧亦喜,争灶此焉觏。莒溪煎午粥,青山来在门。仆夫催上道,不得到黄昏。”何乔远诗还原了当时莒溪公馆的经营状况,当时公馆的管理似乎有些混乱。公馆似乎并未为客人提供食宿,连借个锅下米馆吏都要在巷口大声詈骂,招来附近吃瓜村妇围观。

  莒溪公馆立馆后一直沿用到清初,不幸毁于康熙年间,此事见载于康熙四十六年(1707年)《莒溪铺附湖免差碑》:“莒溪铺地接九鲤湖,在昔原有公馆答应。历宪寻真览胜经临驻劄,照依仙邑附湖事例优免夫徭杂项。自明口口,国初相沿,康熙间因海逆变乱,馆垣遭毁。”


  莒溪铺附湖免差碑

       《莒溪铺附湖免差碑》立在莒溪公馆旧址附近,因岁月侵袭碑文漫漶不清,通过清理和抹拓得以首次还原几乎所有内容。碑文记录了康熙三十四年(1695年)莒溪公馆重建后,莒溪铺民向官府要求兑现免除当地差徭的承诺。碑文提到,莒溪明清两代一直都是府郡官员前往九鲤湖祈梦的重要驻扎地,康熙三十四年莒溪公馆重建任务由莒溪铺民承当。当时莆田余知县答应建成后,免除铺民的各种差徭,但是一直没有兑现。而相同情景的仙游“还元、还惇、还初”三铺却早就被仙游官府优免了差徭。莒溪铺民吴加聪等上诉到“兴泉道”,经过莆田县、兴化府、兴泉道三级行政查勘、批转、通谕,免差最终得以实现,铺民于是立碑为证。

  碑文指出,附湖四铺,即“莆之常太里莒溪、仙之还元、还惇、还初三铺”。但是,这四铺未见载于方志。据乾隆《仙游县志》载:“驿铺:驿以馆使客,铺以递公文。仙邑驿一、铺五。皇华、载咏官属,只事于枫亭。其余公事递送,则各立铺舍。而铺兵、铺司以道里之远近,权人数之多寡。庶几置邮传命之遗,不致有文书稽迟之咎焉。”可见,铺是用来接力传递官方信件的站点,也兼作过往官吏的馆舍,属于官办的具军、警性质的邮政机构。明清三大徭役中的“里甲”和“均瑶”都是驿站服役的主要来源,洪武二十七年(1394年)朱元璋下诏:“驿站差役,皆依次轮充。”诏令规定由百姓自行到驿站服役,自备马匹与钱粮。

  据府志载,明清莆田县有府前铺、魏塘铺、涵头铺、余埔铺、江口铺、双牌铺、濑溪铺、俞潭铺、猴溪铺、塘头铺、朴糗铺、大杭铺、平海卫前铺、东林铺、郑榄铺、莆禧所前铺等;原兴化县有枫岭铺、溪南铺、山平铺;而仙游有县前铺、石马铺、长岭铺、沙溪铺和枫亭铺。《莒溪铺附湖免差碑》所提到的四铺和方志所记载的兴化府三县驿铺性质明显不同。


  莆仙明清“铺境制度”

  “铺境制度”的由来

        实际上,《莒溪铺附湖免差碑》所提四铺属于“铺境制度”语境下的概念,这个术语最早见于1990年陈垂成、林胜利编著的《泉州旧城铺境稽略》一书,所谓的“铺、境”是明、清时期泉州地区的基层行政区划单位。明、清时期,福建地区大体上演用宋代的“乡里制度”和“里坊制度”,“乡里制度”侧重于农村地区,而“里坊制度”侧重于城镇。而在泉州地区,“里坊制度”又演变成“铺境制度”,成为城镇的基层组织制度。

  明朝洪武年间,来自中原各地的士兵及其家属入驻泉州永宁卫,执行“铺境制度”,整个卫城分为32“铺”,每铺又分为若干“境”,境内居民共同建造若干庙(宫),俗称 “境庙(宫)”,供奉各自的保护神。永宁卫是个军事重镇,其“铺”之名自然源自具有军、警性质的邮政“驿铺”,但其性质完全不同了。因为驻军来自北方不同地区,以“铺”代“籍”(籍贯)成为习惯,人们通过不同的铺名可以直观得了解该铺民众的信仰。所以,“铺境”更多的是从宗族和保护神的角度来划分不同区域。这种基于宗族、保护神而形成的富有凝聚力的小族群,便组成了一个个“铺”和“境”。一“铺”可以拥有一“境”或多“境”,不同“境”内居民的保护神可能相同,也可能不同。

  泉州城区在明代形成了36铺94境,每铺有1-5境不等;而安海有18铺24境。可以说,泉州地区的“铺境制度”得到很好的推广,这与其较为发达的经济、繁盛的人口、社区化城镇化程度较高有关。


  兴化府的“铺制度”

  宋太平兴国五年(980年)设立兴化军,莆田从此在行政区划上脱离泉州。但是,明朝中期设立“兴泉道”,管辖泉州府、兴化府,道治在兴化府,明末废。1670年(康熙九年)复置兴泉道,管辖兴化府、泉州府,道治仍在兴化府,在宋太平兴国五年后长达千年的时间里,莆仙文化还是深受泉州影响。

  南风北渐,明清时期兴化府城有多达数百的“铺”,供奉“田公元帅”“保生大帝”“张公元帅”等各种崇拜神。圉于史料,很难从方志和正式文献查阅到这些“铺”的体统资料,但是各种宫庙的牌匾、石柱、桥碑上不乏“铺”名。立于乾隆二十五年(1760年)的“萩芦桥碑”刻有茅溪铺,松坂铺,南坛铺,梧塘铺,楼仔铺等铺名。至于原莆田县的“境”,目前资料较为缺乏,还不足以铺展介绍。


  仙游县的“宫境茶制度”

  而仙游县境内的宫庙罕见“铺”影,至今保留地名痕迹的唯有钟山镇麦斜村的“马铺”(亦称“平陂铺”)。至于“境”,可见于大部分乡镇的老宫庙石刻和灯笼上,度尾镇和大济镇尤其突出。龙华镇的金沙“锦溪宫”分为“文、行、忠、信”四境,文境为李氏、行境为郑氏、忠境为邱姓、信境为陈氏;大济镇的“玉井宫”有四境——天境、地境、人境、和境;重修于道光三年(1823年)的度尾“锦邱宫”,石柱上刻有“境”和“茶”的区划单位——“中岳境池尾茶”“中岳境茅茶”“中岳境余田茶”““中岳境店茶”“澄清境罗桥茶”“澄清境乾峰茶”等。

  据文史学者余洪森和游心华介绍,度尾和大济一带执行的是“宫(庙、社)-境-茶”制度。在传统仙游农村社会里,某个区域以一个大姓为中心,众多小姓共同参与,建立一个“宫”(庙、社),供奉共同的保护神。这个区域内每户人家,都有祖上传下的固定“宫”,决不会放弃本宫选择加入另外一个宫。一“宫”包含一个或若干个自然村,这些自然村又分成若干个“境”,每个“境”下分成一至若干个“茶”。

  “宫(庙、社)-境-茶”体系主要体现在“游神(傩游、巡境、巡安)”活动中,在“请香(游神)”前通过“扶乩”定下“游神”路线,一般每天巡游一个“境”,并当晚留宿该境。同一“境”内,在不同的聚居点设立一至若干“茶位”。茶,是一个境内所设的“茶点”,用以接应保护神的到来。

  可见,仙游的“铺-境-茶”体系,是一种基于宗族、宗教的“民间俗成区域划分体系”,并非严格意义上的基层行政组织。它虽然游离于官府的行政体制之外,却是不可忽视的社会力量,在户籍管理、征调赋税、传递政令、敦促农商、行善劝募等方面往往发挥着官府无法替代的作用。

  明清时期,莆仙的“铺境制度”是受到泉州地区的影响而建立的,但又有着其自身的地域特点。而仙游受到影响程度较低,“铺境制度”发展不完整,尤其是在西乡大济、度尾地区演变为“宫境茶制度”。而钟山镇的“附湖”地区受莒溪地区的影响,“铺制度”发展较为完备。显然,九鲤湖地区已经形成了“莒溪-何岩人文圈”,而“铺制度”正是这种人文圈下的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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