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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服务性收费有新规
【发布日期:2023-12-05】 【来源:本站】 【阅读:次】【作者:】

   晚报讯(钟讯)近日,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公布《福建省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该清单共计3类13项。其中,涉及交通服务收费如下:

   车辆通行费

   经营性公路(含桥梁和隧道)通行费

   收费标准:客车类按车型分为四类:一类车分别按0.5元/车公里、0.55元/车公里和0.6元/车公里,一、二、三、四类车分别乘以1、2、2.8、3相应收费系数收费;

   货车/专业作业车按车(轴)型收费的基本费率为高速公路(非独立桥隧)0.45元/车公里、渔平高速公路延伸线(平潭大桥)2.00元/车公里、泉州湾跨海大桥和厦漳跨海大桥2.14元/车公里,1-6类车型收费系数分别为1.0、2.4、3.6、4.9、5.3、5.8。经批准行驶高速公路的六轴以上超限运输车辆,在六轴货车收费系数的基础上,按照每增加一轴,收费系数增加0.4的方法计收。通行青州大桥的货车/专业作业车,1-4类分别按现有1-4类标准计收,5、6类及六轴以上超限运输车辆按现有5类车标准计收。


   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

   公共文化、交通、体育、医疗、教育等公共设施配套停车场(库、泊位),具有垄断经营特征停车场(库、泊位)收费

   收费标准:计时收费。小车类:一类区每小时2—11元/车,超过1小时后每小时加收2—6元/车,最高收费20—65元/天;二类区收费每2小时2—5元/车,超过2小时后每小时加收1—2元/车,最高收费15—45元/天;三类区每3—4小时3—5元/车,超过3—4小时后每小时加收1元/车,最高收费15—30元/天;大车类按占车位数计算收费。

   计次收费。小车类:每2—4小时每次3—5元/次,超过2-4小时,每1—2小时加收1—2元,最高15—20元/天,大车类按占车位数计算收费。

   政府投资建设(设立)停车场(库、泊位)收费

   收费标准:计时收费。小车类:一类区每小时2—11元/车,超过1小时后每小时加收2—6元/车,最高收费20—65元/天;二类区收费每2小时2—5元/车,超过2小时后每小时加收1—2元/车,最高收费15—45元/天;三类区每3—4小时3—5元/车,超过3—4小时后每小时加收1元/车,最高收费15—30元/天;大车类按占车位数计算收费。


   高速公路清障救援服务费

   拖车费

   收费标准:一类车基价320元/车·次,拖运费7座以下(含7座)客车10元/车·公里,2吨以下(含2吨)货车15元/车·公里;二类车基价380元/车·次,拖运费20元/车·公里;三类车基价500元/车·次,拖运费25元/车·公里;四类车基价600元/车·次,拖运费30元/车·公里;五类车15吨以上至35吨(含35吨)货车、40英尺集装箱车基价700元/车·次,拖运费35元/车·公里,35吨以上货车基价800元/车·次,拖运费40元/车·公里;基价以10公里为基数,不足10公里按10公里计收。

   吊车费

   收费标准:一类车1000元/车·次;二类车2000元/车·次;三类车3000元/车·次;四类车4000元/车·次;五类车15吨以上至35吨(含35吨)货车、40英尺集装箱车5000元/车·次;35吨以上货车双方协商并以书面协议确定收费标准。吊车服务包含将被吊车辆吊至拖车及从拖车吊至卸载场地两个环节,仅完成一个环节的,按规定标准的70%收费。


   汽车客运站服务收费

   车辆站务基本服务收费

   收费标准:客运代理费一级站不超过10%、二级站不超过8%、三级及以下站不超过6%;客车发班费:不超过6%;车辆安全检查费:8.5元/辆;

   车辆停放费:按车型分类白天停放分别8—3元/辆,过夜16—6元;包月白天190—70元/辆月,包月过夜380—140元/辆月。

   旅客基本服务收费

   收费标准:退票手续费:当次客运班车开车前(含1小时)办理退票,按票面金额10%计收。当次客运开车前1小时以内办理退票,按票面金额20%计收。旅游客车开车24小时前(含24小时)办理退票,按票面金额10%计收。旅游客车开车前24小时 以内办理退票,按票面金额50%计收。 

   旅客站务费:150公里以上的,2元/每人次;50-150公里(含150公里)的,1.5元/每人次;50公里(含50公里)以内的,1元/每人次;农村客运按以上相应收费标准的50%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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