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荔城区人民检察院在履行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职责中发现荔城区黄石镇东源村红埭河河道河水浑浊乌黑,河面漂浮众多垃圾,河道内绿植滋生、淤泥堆积,河道生态环境受到破坏,影响附近村民的日常生活。 我国江河湖泊众多,水系发达,江河湖泊的生态环境与人民群众利益息息相关。水环境质量差、水生态受损、水环境隐患多等问题会直接影响和损害群众身体健康,也不利于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人民检察公益诉讼办案规则》等有关规定,荔城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相关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书》,要求其依法履行职责,对红埭河河道黑臭水体进行修复,加强河道的清淤疏浚、环境整治和水系连通,切实加大对河水污染防治力度,改善水环境质量。同时,建议相关职能部门开展专项行动,建立河湖日常监管巡查制度,实行河湖动态监管,统筹水上、岸上污染治理工作,防止其他河道出现类似问题。 日前,相关职能部门已经督促镇级河长组织30多名人员及挖掘机、清运车等对河道内的绿植、淤泥进行人工清理。 下一步,荔城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继续发挥好、运用好检察公益诉讼职能,强化部门联动,共同推进生态环境整治与保护,为推动荔林水乡建设贡献更多检察“蓝”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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