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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蓝”护航绿水青山
【发布日期:2023-08-17】 【来源:本站】 【阅读:次】【作者:晚报记者 林双辉 通讯员 方园】

   核心导读:近年来,荔城区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以检察之名,守公益之心,践保护之行,努力用“检察蓝”刻画“环境绿”。


   开展主题宣传活动,维护海域生态环境

   在可持续开发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之间找准检察服务平衡点,该院干警结合环境保护主题,以“面对面”的方式在兴化府历史文化街区、新度镇等地开展主题宣传活动。活动中,重点围绕餐厨垃圾处置、垃圾分类、油水分离等问题,为街区商户、社区群众讲解环境保护知识,引导群众共同参与到环境保护事业中来。

   针对辖区某岛屿存在未经批准擅自倾倒垃圾、机砖等废弃物的情况,该院依托“军检协作”良好基础,携手莆田市海警局荔城工作站对所涉废弃物进行无害化处理、对违法倾倒废弃物的群众予以批评教育,并共同开展周边群众保护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的法治宣传活动,让“检察蓝”与“海水蓝”交相辉映。

   整治环境污染企业,治理城乡黑臭水体

   针对辖区多家加工小作坊污染环境、可能造成环境影响的企业未办理环评手续等问题,该院通过磋商方式督促相关职能单位依法履行监管职责。目前,相关职能单位依法对涉案加工小作坊及未办理环评手续企业予以行政处罚,涉案加工小作坊及未办理环评手续企业均未再生产经营。

   融入“荔林水乡”建设,以检察履职守护美丽莆阳乡愁。该院针对荔城区黄石镇东源村河道、新度镇渠桥河五府桥河段绿植增生、淤泥堆积、河水黑臭等现象,督促职能单位及时对造成河道水体污染的违法行为进行排查,促进黑臭水体修复,并加强对污水排放等违法行为的日常监管。

   保护古树名木资源,规范垃圾收集设施

   针对辖区部分古树名木遭受病虫灾害、村民私拉电线横穿古树、古树周边堆放杂物、实施水泥硬化等影响古树名木生长的问题,该院依法向职能单位发出检察建议,有效促使被建议单位加强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力度,依法整治影响古树名木生长的相关问题。

   针对兴化府历史文化街区未按规定配备垃圾分类收集设施的情况,为更好地提升游客传统文化之旅的感受,该院通过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召开听证会和圆桌会议,推动职能单位规范垃圾分类收集设施配备,并在全区范围内增设垃圾分类收集设施。目前,已经增设设施13处,开展垃圾分类宣传5场次,宣传受众五千余人。

   生态兴则文明兴。荔城区人民检察院将持续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保护生态环境、建设美丽莆田为职责使命,继续发挥好、运用好检察公益诉讼职能,协同相关职能部门共同推进生态环境整治与保护,为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建设贡献更多检察“蓝”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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