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实施车险综合改革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8日。 总体来看,车险改革主要体现在这几个方面:提升交强险和商业责任限额、增加车损险主险责任、调整自主定价系数、调整无赔款优待系数、调整附加费用上限、推动各地交强险差异化等。 具体而言,车损险主险增加了全车盗抢险、自燃、发动机涉水等保险责任,这几项之前大多属于附加险,需要消费者额外支付保费。无赔款优待系数、附加费用上限、自主定价系数的调整,有利于降低保费;三者险、交强险责任限额的提升,则能够在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后,有利于减少肇事车主的负担,这些改变将增加车主的权益。例如,在有责限额情况下,交强险责任额度由12.2万提升至20万,无责任赔偿限额同比例调整,这意味着发生重大事故时保险公司可以支付更高的赔偿金额。 但应注意的是,三者险责任额度上限由500万元提升至1000万元,只是为消费者提供了更多选择,便于车主选择适合自己的额度,以减小可能撞豪车的损失。对于习惯投保50万元、100万元小额度三者险的消费者来说,责任额度的上调影响不大。 (经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