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热线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
我市实施“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
【发布日期:2020-06-08】 【来源:本站】 【阅读:次】【作者:】
  自今年6月1日起,莆田严查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以及汽车驾乘人员不使用安全带行为,这些违法行为还将被纳入“黑名单”系统 。日前记者从莆田市交警支队了解到,从今年6月1日起至12月31日,我市将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行动期间,莆田交警通过视频卡口和路面执勤等方式,依法查纠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以及汽车驾乘人员不使用安全带行为,助推市民养成安全习惯。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和乘车人员应当依法规范系好安全带,否则将分别处以100元和10元罚款;驾驶摩托车未按规定佩戴头盔将处罚款100元扣2分。同时,这些违法行为还将被纳入“黑名单”系统,并予以重点监管。
  莆田交警特别提醒广大驾驶人、乘车人,为了安全,无论是驾乘摩托车还是电动自行车,不管是在车辆前排还是车辆后排,请正确佩戴安全头盔、规范使用安全带。
  据介绍,“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旨在进一步增强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和汽车驾乘人员安全防护能力,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实现“减量控大”目标。莆田交警将坚持劝导提示与执法查纠相结合,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督促骑乘人员规范佩戴安全头盔、驾乘人员规范使用安全带。
  根据莆田市交警支队印发的“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实施方案,莆田将力争到2020年底,城市道路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安全头盔佩戴率分别达到90%、70%以上,其中快递外卖行业骑乘人员安全头盔佩戴率达到80%以上;普通公路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安全头盔佩戴率分别达到70%、50%以上;汽车驾驶人安全带使用率达到90%以上,汽车乘车人安全带使用率达到70%以上,其中大中型客车乘车人安全带使用率达到80%以上。
  晚报记者  彭丽芬
【关闭窗口】【打印本页】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联系我们
主管:中共莆田市委 地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筱塘南街85号 邮编:351100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联系电话:0594-2523059 传真:0594-2514907 投稿信箱:ptwb669@163.com 法律顾问:福建典冠律师事务所余元庭律师
全省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举报电话0591—87558447
闽ICP备14011754号(浏览网站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调为1024*768)
您是第: 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