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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用织纹螺引起的中毒,目前尚无特效解毒药。当前正值织纹螺旺汛期,晚报提醒市民——
当心误食织纹螺!
【发布日期:2020-04-20】 【来源:本站】 【阅读:次】【作者:】
  近日,我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开展严禁违法销售、加工和食用织纹螺、河豚鱼的宣传活动。据悉,每年4—9月是织纹螺旺汛期,同时也是织纹螺毒性最强的时候。织纹螺体内含有麻痹性神经毒素,食用后可引起头晕、呕吐、口唇及手指麻木等中毒症状,市民切勿前往海边采捕、贩售、食用织纹螺,以免发生意外情况。
  据介绍,织纹螺俗称海丝螺、海狮螺、麦螺或白螺,有些地方还称作割香螺、小黄螺、甲锥螺,一般生活在近海礁石附近和泥沙底。其外形特征表现为尾部尖细,长度为1—2厘米,宽度为0.5—1厘米。其壳面常具有1到3条紫褐色或红黄色螺带,表面图案看起来就像织布,螺口处呈白色。
  织纹螺味道鲜美,是沿海群众喜爱的“下酒菜”。但有些织纹螺种类体内含有麻痹性神经毒素,煮沸、盐腌、日晒等均不能将其破坏,潜伏期最短为5分钟,最长为4个小时,少量食用即可致人死亡,是名副其实的“餐桌杀手”。对食用织纹螺引起的中毒,目前尚无特效治疗解毒药物。
  近年来,各地误食织纹螺中毒事件时有发生。为此,国家明令禁止任何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采购、加工和销售织纹螺。为了避免中毒事件发生,建议广大市民朋友不要购买食用不懂识别的螺类产品。不小心误食织纹螺后,如发生口唇麻木等类似神经系统症状,须立即到医院就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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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织纹螺中毒没有特效药食用织纹螺后引起的中毒为神经毒性,至今没有特效药。据了解,这几年医院对织纹螺中毒的病人多数是采取催吐、排泄、洗胃等办法,加快新陈代谢,尽量少地让人体吸收。虽然每年总有人中招,但好在没发生过死亡的病例。
  早在2012年,卫生部就发公告称:浙江等地发生多起因食用织纹螺引起的中毒事件。织纹螺主要分布于浙江、福建、广东沿海。引起织纹螺中毒的主要原因是其含有的河豚毒素,食用后可产生头晕、呕吐、口唇及手指麻木等中毒症状,潜伏期最短为5分钟,最长为4个小时。对食用织纹螺引起的中毒,目前尚无特效治疗解毒药物。
  公告明确了任何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不得采购、加工和销售织纹螺。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也曾发布过风险警示:食用织纹螺中毒可引起头晕、呕吐、口唇及手指麻木等症状,严重者可致死亡,中毒潜伏期一般在10分钟至3小时。该毒素对热稳定,煮沸、盐腌、日晒等均不能将其破坏,目前尚无特效治疗解毒药物。
  晚报记者  林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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