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的新能源汽车产业注定不平静。后补贴时代,关系新能源汽车市场发展的双积分政策将再次调整。9月上旬,工信部等有关部门公布了《关于修改<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的决定(征求意见稿)》。记者梳理新“双积分”征求意见稿发现,此次主要涉及多项内容调整,包括积分计算方法的变化、重新界定传统能源乘用车、明确低油耗乘用车的定义等,对新能源汽车带来新变化。 打破“行规”!有利新能源车发展
新“双积分”征求意见稿中对纯电动汽车的调整备受关注。如第十条新增:“企业传统能源乘用车平均燃料消耗量实际值,是指新能源汽车不参与核算的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实际值。”此新增条例,意味着未来车企的新能源与传统能源乘用车将独立核算,业内普遍认为这将打破纯电动车分担大排量燃油车油耗积分的行规。
在新“双积分”征求意见稿中,还有一条被视为影响新能源汽车发展风向的条例。即第十六条新增:“计算乘用车企业新能源汽车积分达标值时,低油耗乘用车的生产量或者进口量按照其数量的0.5倍计算。”按照当前理解,综合工况燃料消耗量符合标准的车型均可算做低油耗乘用车,如节油效果明显的混合动力车也算在此范畴之内。因此,业内专家普遍认为,这是大力鼓励发展低油耗车型。
新“双积分”征求意见稿调整了对新能源乘用车车型积分计算方法,并降低续航里程对新能源汽车积分的影响。在纯电动乘用车下限方面,修订意见稿首次规定了续航里程150km以下的乘用车将全部按照1分累计;同时,燃料电池车积分上限相比现行规定提升1分。同时,以目前市场上续航里程为350km的纯电动汽车计算,按此前的“双积分”政策计算,最高可累计到5积分,若按照调整后的双积分政策修正案计算,仅得2.5分。
新“双积分”征求意见稿将第22条第二款修改为:“乘用车企业新能源汽车正积分可以依据本办法自由交易。2019年度及以后年度产生的新能源汽车正积分按照下列规则向后结转,结转有效期不超过三年”等内容。
值得留意的是,新“双积分”征求意见稿将第四条第三款修改为:“本办法所称传统能源乘用车,是指除新能源乘用车以外的,能够燃用汽油、柴油、气体燃料或者醇醚燃料等的乘用车(含非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醇醚燃料是指甲醇、二甲醚等车用清洁替代汽油、柴油的燃料,将之纳入传统乘用车范畴,可以实现对煤炭资源的最大化清洁合理利用。也就是说,车用燃料多元化,保障能源安全,正在提上日程。
根据此前公布的《乘用车燃料消耗量评价方法及指标》,至2025年,我国汽车企业的平均油耗指标为百公里4L。要达到这个指标,需要市场均衡发展。崔东树分析表示:新版“双积分”修正案为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提供较为宽松的环景,另一方面也兼顾节能车的发展需要,将对行业发展起到很好的引导作用。此次“双积分”政策的新调整,最让业内关注的是针对低油耗汽车提出的积分计算方法,意味着对新能源积分的要求也随之降低,可以预计将带动燃油车节能技术和混合动力技术普及,如48V微混、怠速启停等节能技术将得到更好地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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