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剑铲除黑恶霸
秀屿公安分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重大战果
【发布日期:2019-02-28】 【来源:本站】 【阅读:次】【作者:晚报记者 林双辉 通讯员 周金赞 黄华】
核心导读:自全国和我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动员部署以来,秀屿公安分局迅速围绕“摸排打击”这一公安主责,按照“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的总体要求,全警动员,齐心协力不断推进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至今年2月18日的统计,该局共打掉黑恶势力犯罪团伙7个,破获九类黑恶案件95起,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165人,逮捕96人,向检察机关移送起诉128人,发放扫黑除恶奖励金2万元,取得扫黑除恶阶段性成果,有力地维护了该区的社会安定稳定,提高群众安全感。
“一把手”亲抓 周密部署
去年1月26日,该局成立以秀屿副区长、公安局长林伟任组长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召开了全区公安机关专项斗争动员部署会和全区专项斗争部署会,还制定印发了《全区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并编制了《公安分局落实扫黑除恶主体责任清单》。同时,分局局长林伟主持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落实扫黑除恶专业队伍、车辆装备、技术保障、法制保障和经费保障等问题,确保部署和措施落到实处。
核查线索 深挖彻查
该局共摸排各类黑恶线索44条,收到上级转发、群众来信、来电举报及其他部门移送等各类线索177条(其中,中央督导组交办线索2条)。为了做到打击精准,信息线索可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小组单位,认真落实对内成员部门线索摸排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对外与纪监委等成员单位线索双向移交机制、线索核查刑侦部门主体责任和“三长”会审负责机制等“三项机制”,认真开展拉网式排查、滚动摸排,对全区7个乡镇、148个村居有前科劣迹情况的人员进行一一摸排,逐一登记造册,掌握动态。
该局“扫黑办”不断加强与莆田市秀屿区专项斗争成员单位之间的沟通、协作,重点突出线索筛查,执行相关协作配合工作机制。同时,组织全区公安机关依托“一份传单、两份通告、三场活动、四个平台、五进社区、六个持续”等载体开展广泛宣传,发动群众检举揭发黑恶案件犯罪线索。通过深挖彻查,与区纪委监委同步办案等工作措施,抓获公职人员1名、村干2名,抓获各类犯罪嫌疑人36人、破获刑事案件19起、查处保护伞2人,从中打掉2个黑社会性质组织和1个恶势力犯罪集团。
重拳出击 逃犯落网
该局抽调局属相关单位13名骨干民警,组成秀屿公安分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民警专家库”。专家库成员根据工作实际临时按需抽调、组合,负责侦办、核查全区重大涉黑涉恶案件及线索等工作。
该局“扫黑办”通过开展“三打击一整治”、“打击入室盗窃”、“打击严重暴力犯罪”和追逃专项行动,组织警力人356人次,对辖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开展检查,对全区易发多发、屡打不绝的重点区域和场所,实施无死角、滚动式的排查治理,不断挤压黑恶势力活动空间。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有20名黑恶逃犯,通过全警信息追逃、科技追逃、阵地追逃、“温情”追逃等多项措施到案。
运筹帷幄 打出“漂亮战”
该局“扫黑办”接收到秀屿区纪委移交的一条关于徐某民、陈某狮等人涉嫌敲诈勒索的线索。线索,犹如一道无声的命令,容不得拖延!秀屿区副区长、公安局长林伟高度重视,立马通过综合研判,决定深挖彻查,并立即指示抽调了10余名精干力量成立8·22专案组,林伟局长自己任专案组组长,下决心攻克困难。办案中,在林伟局长统筹协调和正确的带领指挥下,在专案组副组长、分管刑侦副局长蔡靖凡的坐镇指挥下,以超常的决心和毅力圆满完成了案件的侦办工作。
通过一个多月的努力付出,案件核心问题和犯罪事实终于有了一些突破,案情也逐渐浮出水面。经侦查发现,犯罪嫌疑人徐某民为首的黑社会团伙为控制东吴区域,称霸一方,获取不法利益,携手下郑某洪,拉拢、组织当地村民陈某狮、陈某同、陈某明等人,采取聚众斗殴、威胁、胁迫等方式争抢控制地盘,通过敲诈勒索30多人次,高达245万多元,未经批准在势力范围非法进行采砂,涉案资金400多万元,强迫当地的海带养殖户上交保护费30多万元,涉及受害群众50人多次。该局“8·22专案组”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情况下,成功抓获了徐某民、陈某狮等黑社会成员10人,全案移交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有恶必打 有恶必惩
2018年12月29日,秀屿法院判处被告人徐某民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非法采矿罪、行贿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二十万元、罚金人民币八十万元。被告人陈某狮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强迫交易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二十万元、罚金人民币三十五万元。对其余8名被告人分别判处一年三个月至十一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相应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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