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岁月
明代的廷杖与莆田谏臣(6)
【发布日期:2018-10-18】 【来源:本站】 【阅读:次】【作者:林祖泉】
  民国《福建通志》也载:“嘉靖三年(1524)七月,更定兴国太后尊号曰‘圣母章圣皇太后’。(黄)待显与何孟春等言:‘尊崇之典,明诏已定,今忽去本生二字,是重所生而忘所继也’,帝不省。编修王元正、给事中张翀等遂遮留群臣于金水桥南,谓:‘今日有不力争者,必共击之。’于是二百二十一人俱跪伏左顺门,户部三十六人,(黄)待显为之首。帝命司礼监谕退,不去,帝大怒,遣锦衣卫执为首者。于是,(黄)待显与丰熙、张翀、余翱、余宽、陶滋、相世芳、毋德纯八人并系诏狱。越五日,杖(黄)待显等八人于廷,寻论戍碣石卫,居十三年。及九庙告成,释归,年余卒。隆庆改元,追赠太常寺少卿。”
  张日韬,字席珍。登正德十二年(1517)进士第,授常州府推官。《明史》载:“世宗即位(1522年),召为御史。杨廷和等之争织造也,(张)曰韬亦上言:‘陛下既称阁臣所奏惟爱主惜民,是明知织造之害矣。既知之,而犹不已,实由信任大臣弗专,而群小为政也。自古未有群小蒙蔽于内,而大臣能尽忠于外者。……’帝不能用。席书以中旨拜尚书,(张)曰韬与同官胡琼各抗疏力争。既受杖,犹占疏劾奸人陈洸罪,未几,竟死。”
  《闽大记》也载:“嘉靖(1522-1566年)初,入为御史,在台四月,七疏时事,最后抗议大礼,廷杖几死。” 乾隆《福建通志》亦载:“世宗登极,擢监察御史。入台四月,陈七疏,最后抗论大礼,廷杖委顿越三日卒。隆庆改元,赠光禄寺少卿。”
  郑一鹏(1494-1552年),字九万,号抑斋。登正德十六年(1521)进士第,授翰林院庶吉士,历任户部给事中、吏部给事中。
  《明史》载:“(郑)一鹏性伉直,居谏垣中最敢言。御史曹嘉论大学士杨廷和,因言内阁柄太重。(郑)一鹏驳之曰:‘太宗始立内阁,简解缙等商政事,至漏下数十刻始退。自陛下即位,大臣宣召有几?张锐、魏彬之狱,献帝追崇之议,未尝召廷和等面论。所拟旨,内多更定,未可谓专也。’……寻伏阙争‘大礼’,杖于廷。”
  《闽大记》亦载:“嘉靖三年(1524),伏阙下,请正大礼,忤旨廷杖。又极论桂萼、张璁、方献夫妄议摇国是,武定侯郭勋怙宠乱政。皆人所难言者。会令科道京考,拾遗得互纠。(郑)一鹏以故事执奏。上怒,诸权贵从而挤之,又廷杖六十,罢职不叙。(郑)一鹏家贫,其操易厉,能以菽水为二亲欢。年五十九卒。隆庆改元,赠光禄少卿。” 乾隆《莆田县志》也有相同的记载。
  陈腾鸾(1480-1527年),字士远,号浴江。登正德十六年(1521年)进士第,授户部主事,历任户部员外郎、户部郎中。《全闽诗录》和《莆风清籁集》均载:“以议大礼,拜杖。” 卒年四十八,着有《浴江诗草》。
  郭日休,字德夫。登正德十六年(1521)进士第,任户部主事。乾隆《莆田县志》载:“适世宗议兴献大礼,(郭)日休疏持濮议,争甚力,诏下锦衣狱杖三十,落职。久始复官,迁曹郎,以京朝官典湖广试郎,补其省参议。秩满,升浙江参政,调云南寻按察贵州,以事与按使相持,即口投绂归柩舆奉母,母年百岁终,(郭)日休亦八十矣,犹作孺子哭甚哀,人以为孝。” 《莆风清籁集》也载“以议大礼拜杖,落职。寻复官,迁郎中,历官贵州按察使。”着有《九华山人集》。
  方一澜,字世佩,号西皋。嘉靖二年(1523),与兄方一桂同登进士第,任礼部郎中。《全闽诗录》载:“以议礼受杖。” 《莆风清籁集》和民国《福建通志》均载:“议礼拜杖。” 着有《少微堂集》。
  嘉靖朝,莆田人监察御史林若周,因劾霍韬、张璁乱大礼,被廷杖。
【关闭窗口】【打印本页】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联系我们
主管:中共莆田市委 地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筱塘南街85号 邮编:351100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联系电话:0594-2523059 传真:0594-2514907 投稿信箱:ptwb669@163.com 法律顾问:福建典冠律师事务所余元庭律师
全省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举报电话0591—87558447
闽ICP备14011754号(浏览网站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调为1024*768)
您是第: 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