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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莆田籍宰相(4)
【发布日期:2018-07-26】 【来源:本站】 【阅读:次】【作者:林祖泉】
  值得一提的是,建炎三年(1129),盗发建州、南剑州和汀州间,福建路转运使下令从兴化军调拨二万四千四百石粮食给福州,以应军期急缺,谓之“犹剩米”。这本是一时应急之举,但从那以后的30多年间,却一直沿袭下来。无论是旱灾还是水灾,兴化军每年都要向福州输送“犹剩米”,百姓对此意见很大。历任的兴化军郡守也都认为不合理,多次要求朝廷免除,但均未果。乾道间,时任执政的叶顒当面向孝宗提出了这个老大难问题,并力陈其危害。皇帝终于开口,同意给予减半。几年之后又全部减免,兴化军的百姓无不拍手称快。
  叶顒知人善任,不求全责备,对与自己有意见的人,只要有一技之长,也给予重用。乾道二年(1166)春,孝宗皇帝打算提拔林安宅,征求叶顒的意见。林曾经与他有过节,然而他不计较前嫌,实事求是地向皇帝反映了自己的意见:“安宅居福唐,臣居兴化,实邻郡,少时同入太学。此人当官吏事强敏,惜其偏心不能容物尔。若蒙陛下擢置政府,臣得与协力,以事陛下,臣之愿也。” 叶顒既肯定林安宅处理政务能力强的长处,又指出他心胸狭窄,容不得别人的缺点。并表示自己愿意与他共事,为朝廷服务。孝宗皇帝听后很满意,认为他的意见很中肯。安宅随后被任命为右谏议大夫,朝廷上下都称赞他胸怀开阔,真是宰相肚里能撑船。
  与此同时,叶顒还先后向朝廷引荐汪应辰、王十朋、刘琪、陈良翰、周操、陈之茂、王佐、王矩、芮晔、林光朝等一批良才,以备候任执政、侍从、台谏和给舍等职位。孝宗皇帝采纳了他的意见,这些人后来都成了朝廷的中坚。
  不久,他升任知枢密院事,未入谢,拜尚书左仆射(宰相),兼枢密使。《兴化府志》载:“(叶顒)与同年(绍兴二年同榜进士)林宋弼厚善,约以儿女为婚,既而宋弼死,家单薄,而(叶)顒仕寖显,然必践前约。” 叶顒虽任高官,但还是将自己的女儿嫁给林宋弼的儿子,时人传为佳话。
  志书云:“(乾道)三年,日南至,上(皇帝)有事于南郊,雷雨偶作,(叶)顒引汉故事上印绶。” 是年十一月初九,叶顒随孝宗到南郊祭天。忽然,天空传来打雷的声音。他当即向皇帝提出,按照汉代晴天打雷三公需退的旧例,自己应该引退。孝宗虽然再三挽留,但叶顒丝毫没有恋栈,执意退位。几天后,他以左正奉大夫,提举江州太平兴国宫。又以资政殿学士致仕(退休)。
  在返回故里的途中,他对自己的儿子说:“我这一生没有做什么对国家有益的事情,将来死后不应向朝廷请求‘封谥’。”家人认为只是说说而已,没想到竟成他的遗言。十二月二十八日,他途径莆田借宿广化寺,半夜突然觉得头痛,叫家人取药,药未到就在和尚的床上去世。“(叶)顒即日出关。抵莆,一夕就寝,忽觉,整衣端坐而死,年六十八。” “遗表闻,上追悼久之,赠特进”。
  按照封建社会的惯例,三品以上的官员死后都可以向朝廷请求封谥。然而,作为官居一品的宰相叶顒却淡泊名利,其家人也遵照他的遗嘱,没向朝廷请谥。直到他去世30年后,侄儿叶元潾才请诗人杨万里写了《宋故尚书左仆射赠少保叶公行状》,递交给朝廷请求封谥。庆元三年(1197),理宗皇帝追谥叶顒为“正简”, 意之“正事、正言、正道”。 嘉定六年(1213),仙游知县叶文炳在县学尊道堂西,建了叶正简公祠,以纪念这位亲民爱民的宰相叶顒。 淳佑(1241-1252)中,兴化军郡守林希逸也倡议修建了叶宰相祠。
  邑人、理学名家林光朝在《艾轩集·卷八》中撰有《左正奉大夫守尚书左仆射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兼枢密院使事南阳郡开国公食邑三千一百户食实封一千户授观文殿学士致仕赠特进叶公行状》一文;邑人、大文学家刘克庄也曾留诗“在昔正简,谋国清忠,何以家为?卧僧榻终。”  《宋史》有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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