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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秀屿区水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林洲一审获刑
【发布日期:2018-07-12】 【来源:本站】 【阅读:次】【作者:】
  
  
  晚报讯(通讯员 黄燕儿)近日,由秀屿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原秀屿区水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林洲涉嫌玩忽职守罪一案,经秀屿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林洲犯玩忽职守罪,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九个月。
  经查,被告人林洲在担任秀屿区水务局干部期间,受单为指派负责环湄州湾北岸尾水排海工程涉及秀屿区月塘镇西园村鱼苗损失和东吴浆纸基地尾水排海工程涉及平海镇上林村海带养殖海域征迁工作时,不认真履行职责,致使国家财产遭受损失共计人民币559275元,其行为已构成玩忽职守罪。被告人林洲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且部分经济损失已挽回,依法予以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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