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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大建材下乡试点范围 积极推广使用散装水泥
【发布日期:2011-09-27】 【来源:】 【阅读:次】【作者:】

    据新华社电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土资源部、商务部日前决定,北京市、天津市、山东省、重庆市、宁夏回族自治区为2011年建材下乡试点地区;在试点地区,继续推动水泥下乡,积极推广使用散装水泥,对使用节能建材产品和采取节材措施的农户予以补助。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有关负责人26日表示,此举旨在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落实2011年中央“三农”政策措施分工的通知》中有关“逐步扩大建材下乡试点,对推广使用节能建材产品予以补助”的要求。
    五部门日前已要求各试点地区,结合本地实际,在保证农房质量安全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农民建房需求、地方财政能力、水泥市场价格预期等因素,合理确定补助对象、补助标准以及水泥品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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