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通讯员 舒易刚 林广)日前,涵西食药监所联合三江品食药监所,启动餐饮服务环节河豚鱼专项检查活动,要求餐饮服务单位一律不得采购、储存、展示、加工经营河豚鱼。 涵西食药监所联合三江口食药监所整合执法力量,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增加巡回检查频次,重点加强对经营水产品的大中型餐饮服务单位的进行突击检查,将《关于禁止生产经营河豚鱼及其制品的通告》及时发放到各餐饮单位,要求餐饮单位在店内醒目位置张贴,并签订了《餐饮服务单位严禁经营河豚鱼的责任书》,进一步强化了餐饮服务经营单位第一责任人意识,要求所有餐饮服务单位禁止加工制作鲜河豚鱼(或以其他名称替代)的违法行为。 截止目前,共出动人员50人次,出动执法车辆30辆次,检查大中型餐饮单位18家次,未发现加工经营河豚鱼“或以其他名称替代”的违法行为,签订《餐饮服务单位严禁经营河豚鱼的责任书》18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