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平安莆田
连续三次偷一家 小偷最终落法网
事发涵江,失主愤而报案,小偷落网被判刑
【发布日期:2016-02-15】 【来源:】 【阅读:次】【作者:晚报记者 林翰 通讯员 李欣 陈闵敏】
近日,出了这么一位“念旧”的贼,在短短两个月时间里,连续对同一户人家入室盗窃3次。
  2015年4月份的一天,来涵江务工的90后男子谭某,在涵江区一居民楼三层,趁无人之机,利用随身携带的刀片将该房门门锁的螺丝拧开,入室窃取现金200元,随即逃离现场。
  同年5月18日、5月25日谭某又两次“故地重游”,采取同种手段,窃取现金100元和800元。连续作案后,这名小偷似乎也有了“心得”,直到第三次盗窃事发三天后,这个“执着的小偷”终于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被盗失主气愤地说,这小偷是把他家当成了“定点工作单位”了。
  经涵江区法院审理后认为,谭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入户窃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谭某通过家属代为向被害人退赔全部经济损失,并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酌情予以从轻处罚,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关闭窗口】【打印本页】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联系我们
主管:中共莆田市委 地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筱塘南街85号 邮编:351100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联系电话:0594-2523059 传真:0594-2514907 投稿信箱:ptwb669@163.com 法律顾问:福建典冠律师事务所余元庭律师
全省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举报电话0591—87558447
闽ICP备14011754号(浏览网站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调为1024*768)
您是第: 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