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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游县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提高供养标准
【发布日期:2015-09-07】 【来源:】 【阅读:次】【作者:】

    晚报讯(通讯员 陈国孟 阮青水)笔者日前从仙游县低保办获悉,仙游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供养人员供养标准从7月起进行调整,全县共有4万多城乡低保(五保)对象将直接受益。
    据介绍,仙游县现有近5万人城乡低保对象,这些人员中农村低保有39413人,五保户有4112人,城市低保对象有3247人。该县决定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每人每月420元提高到492元;城市低保月人均补助水平从231元提高到271元,从2015年7月起开始执行,农村低保人均补助水平保持不变。五保供养标准每人每月由400元提高到590元,从2015年1月起开始执行。城市“三无”人员供养标准每人每月640元,从2015年7月起开始执行。同时,从2015年1月1日起,凡是满80周岁及以上的低保对象每人每月发放高龄补贴100元,凡退出低保或死亡的,应同低保金一并停止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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