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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季青春缘何早折翅?
一起少女盗窃案引发对农村未成年人教育问题的反思
【发布日期:2013-07-19】 【来源:】 【阅读:次】【作者:晚报记者 林双辉 通讯员 宋志强】

    近日,秀屿公安分局埭头派出所民警根据事先掌握的线索,在分局信息化警务中心的协助下,在秀屿区埭头镇武盛村一家庭加工厂内抓获一名涉嫌盗窃案的犯罪嫌疑人陈某玉。经查,陈某玉,女,17岁,系荔城区北高镇人,2013年初至今,犯罪嫌疑人陈某玉利用到店内充话费和购物的机会,趁店主或营业员不备之际,分别在荔城区的北高镇和秀屿区的埭头镇实施盗窃手机案件3起。目前,犯罪嫌疑人陈某玉已被刑拘。

少女行窃:专盗手机三次得手


    今年2月份,陈某玉打工所在的加工厂放假,一天上午,陈某玉手机欠费了,她来到北高镇埕头村街道的一家电信手机营业厅里缴话费,在缴50元话费的过程中,陈某玉发现店里办公桌桌面上有一部崭新的用盒子包装的新手机,看着很是喜欢,就想偷为己有用于上网,于是她乘店老板廖某低着头做事情不注意的时侯,迅速将手机偷走,放在自己的外衣口袋中。果然店老板廖某没有发现,陈某玉缴完话费偷得手机后就消消离开了。回到家后,陈某玉就用偷来的手机上网解闷。由于该部手机价值才数百元,店老板廖某就没有报案。
    今年5月份的一天中午,陈某玉吃过午饭,到上班加工厂边的一家药店里买“风油精”,刚进店门口,陈某玉就发现药店柜台边上有一部黑色“小米1代”手机,由于自己经常用手机上网,手机话费用得很快,陈某玉心想,要是把这部手机偷走,她就可以用这部手机直接上网,于是她乘店老板娘在找零钱时,把 “小米1代”手机偷走,放在自己裤子的口袋里,然后装作没事回到厂里继续上班。药店老板娘手机丢了之后,猜测是进店买药品的顾客偷走了,但是由于不知道是哪位顾客偷走,因此也就没有报案。
    近日,陈某玉用完了偷来的手机里的话费,到埭头镇新街路口的一家电信手机店里缴话费,在缴100元话费的过程中,陈某玉发现女营业员办公桌电脑旁边有一部非常漂亮的白色 “小米2代”新手机,又想把它占为己有,有了前两次盗窃手机的经验,陈某玉的胆子越来越大,她乘女营业员不注意时,迅速将手机偷走转身就跑。可是这次陈某玉并没有那么幸运,因为女营业员发现手机被盗后立即就报了案,而埭头警方在接到报案后立即组织民警到现场勘查,并根据犯罪嫌疑人留下的蛛丝马迹,很快将犯罪嫌疑人锁定在陈某玉身上,并及时将陈某玉抓获归案。

盗窃原因:成长背景引人深思


    一位还未成年的花季少女,为何会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这与她幼稚的面孔极不相称。当警方询问犯罪嫌疑人陈某玉为何要盗窃手机时,陈某玉回答:“因为我想要手机上网,可是我没有钱。”一个未成年人一句这么简单的回答竟是她屡次实施盗窃的理由。细心的民警为了知道更深层次的原因,开始多方打听、探询,终于了解到这位花季少女不为人知的成长背景,或许只有这些成长背景才能解释这位花季少女为何会屡次实施盗窃的行为。
    原来,陈某玉的亲身父母亲都是浙江人,17年前,他的亲身母亲生了5个孩子都是女孩,一方面为了要生一个男孩,另一方面担心继续超生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会被罚款,陈某玉的亲身父母亲就把自己生的5个女孩全部带到外地送人,陈某玉是这5个孩子当中年龄最小的一个,刚出生两个月就被送到荔城区北高镇一陈姓人家作“童养媳”,这户陈姓人家家境贫寒,并且已经生有两名男孩,加上收养这位陈某玉之后,家境更是不如以前。养父养母因为家里没有足够的钱供三个孩子读书,加上重男轻女的思想观念作祟,在陈某玉读完小学二年级的时候,就让陈某玉辍学在家做家务。因为村里和陈某玉年龄相仿的人都在学校读书,因此陈某玉从小就没有和同龄伙伴一起玩,整天除了在家做家务,就是和大人在田间干活。渐渐地,陈某玉养成了孤僻、自卑、不爱与人讲话交流的性格,而这些,陈某玉的养父养母不但没有发现,而且还经常批评她事情没有做好,偶尔甚至还出手殴打陈某玉。
    当陈某玉的养父养母看到同村的别户人家的“童养媳”有一部分在进城打工后,对养父养母的感情慢慢淡化,甚至受各种利益、因素的诱惑,彻底离开了养父养母的家庭的后果。为了不出现类似的情况,陈某玉的养父养母决定不让陈某玉到城里打工,而是把她安排在同村的一个家庭加工厂内上班,并且吩咐加工厂的老板每月只能给陈某玉一百块钱作为零花钱,其他工资全部交由养父养母补贴家庭开支。陈某玉在加工厂内上班后,依然觉得没有一位知心朋友可以谈心交流,在加工厂上班的间隙,陈某玉从同事那里学会了用手机上网,从此一发不可收拾,陈某玉深深的恋上了用手机上网,并将自己全部精神情感寄托在网络上面,一旦有空余时间就用手机上网。陈某玉每月一百块钱的零花钱除了生活上花去一部分外,其余部分全部花在手机上网上面。

警方呼吁:要多关爱未成年人


    在办理陈某玉案件的过程中,民警们通过了解陈某玉的成长背景,知道了她为什么会如此轻易的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被当做“童养媳”的陈某玉从小被亲生父母抛弃,接着养父养母对她关心爱护又不够,她没有一起成长的伙伴,没有沟通交流和发泄的对象,就连起码的九年义务教育都没有,更谈不上会有人关心她的心理健康。在此,警方呼吁社会对未成年人教育问题予以重视:要多关爱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给未成年人创造一个宽松愉悦的成长环境,绝不能剥夺未成年人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权利;从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三方面入手,继续探索构建“三位一体”的教育网络机制;努力办好家长学校,提高家教水平。未成年人的心理问题与家长的素质与教育方法密切相关,家长学校是家长受教育的重要途径;提高家长素养,营造良好的家庭教育氛围;强化网络环境下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引导未成年人正确上网,培养他们健康的上网习惯。
    业内人士指出,未成年人在成长的过程中,极易受到各种环境因素的影响,在他们身心发展的各个阶段会遇到各种矛盾、问题和困难,有时会出现任性、偏激、冷漠、孤独、自私、嫉妒、自卑等不健康心理行为,甚至发生违法犯罪行为。因此不管是家庭、学校还是社会,都应该给予未成年人更多的关心和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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