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规范乡村旅游民宿乡村民宿
【发布日期:2017-08-10】 【来源:新华社】 【阅读:次】【作者:】
近年受旅游者青睐。记者8日从苏州市政府办公室获悉,该市近日印发了《关于促进苏州市乡村旅游民宿规范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地下室或半地下室不得作住宿经营使用,且乡村民宿单体建筑房间数不超14间。 意见界定,乡村旅游民宿是指在规划布点村内依法建设的闲置房屋(主要是农民空闲的房屋或闲置的集体用房、农林场圃房屋等)。根据意见,乡村旅游民宿经营用房单体建筑内的房间数量不超过14个标准间(或单间)、最高4层且建筑面积不超过800平方米。地下室或半地下室不得作住宿经营使用,经营场所内不得设立公众娱乐场所。每层楼面至少设一个通风采光的卫生间,地面应经防滑处理且有防滑标志,干湿分隔,要配备洗漱台、淋浴装置、梳妆镜等设施。经营场所应距污水池、小型动物养殖场等污染源25米以上,500米范围内不得有规模养殖场。 |
千年莆仙戏 唱响状元楼
千年水阁 古韵枫亭
2025年市直基层工会职工子女暑托班圆满闭班
荔城区北高镇:弘扬“八一”精神 传承红色基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