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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重要旅游区将设公安派出机构
【发布日期:2016-09-06】 【来源:中国旅游报】 【阅读:次】【作者:】

    日前,浙江省杭州市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杭州市旅游条例》,将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公布实施。
    条例把旅游业定位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性支柱产业”,提出杭州可以根据需要,在重要旅游区(点)设立公安派出机构,依法查处扰乱公共秩序、侵害公民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行为。
    条例提出,鼓励城乡居民利用带薪休假假期错峰旅游。条例明确,旅游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内的旅游状况,制定、发布和宣传“文明旅游行为规范”。违反文明旅游行为规范被追究法律责任的,将被记入“游客不文明旅游记录系统”。
    条例还规定,无导游证的人员不得进行导游活动。禁止以纠缠、欺骗或者胁迫等方式,要求为旅游者提供向导、导购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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