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记者昨日从莆田市旅游局获悉,2016年春节“黄金周”即将来临,为规范旅游企业经营行为,维护旅游者合法权益。保证旅游者文明出游、理性消费、依法维权。确保广大游客度过一个欢快、祥和的春节,莆田市旅游局特发布如下消费提醒: 一、自我防范 1、行前,请关注旅游、外交、卫生、气象等部门发布的出行提示,及时了解旅游目的地天气、交通和社会治安等情况; 2、参加旅游团队的游客,要听从导游或领队人员的安全提醒,选择适合自身条件的旅游项目; 3、自助游的游客,行前应制定详细游览计划,做好相应的防护准备,切勿前往未开放的景区游览,开展带有危险性的登山、探险、漂流等活动时,应做好自我防范的安全措施; 4、自驾游的游客,请遵守各项交通法规,系好安全带,行驶途中多注意路面状况,谨慎驾驶,切勿超员、超速、疲劳驾驶; 5、注意保管好贵重物品,游客应尽量使用信用卡、借记卡等进行消费结算,不要随身携带大量现金。携带的贵重物品应随身保管或存放在房间、酒店前台的保险柜内; 6、应注意饮食安全,游客应注意饮食卫生,切忌食用无安全保障的食品或暴饮暴食,切勿光顾路边无牌照摊档,不要酗酒,防止食物中毒;牢记自己的饮食禁忌,不盲目尝鲜、贪吃、乱吃。出行时,应携带一些常用的必备药品。 二、理性消费 1、选择正规旅行社。参团旅游的游客,要选择持有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合法旅行社,可到报名参团的旅行社查看是否持有相关营业执照; 2、选好线路和团费。出行前,游客可通过报刊、相关旅游网查阅适合于自己的旅游线路和旅游价格,要警惕以“赠送”、“低价”等为卖点的宣传招徕,避免“低团费”消费陷阱和上当受骗。 3、进行合理维权。要与旅行社订立书面的规范的旅游合同。游客在行程中如遇旅行社及导游擅自更改行程、胁迫消费等问题,应注意留存证据,可向旅游合同签订地、被投诉人所在地县级以上旅游质监所或消费维权机构12315投诉。 三、做文明游客 请按照《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和《中国公民出国(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的要求,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和秩序,遵守目的地国家和地区的法律法规,尊重当地宗教和民族习惯,做文明的游客。 特别提醒:建议游客出游前购买健康意外保险和人身意外保险,防患于未然。 莆田市旅游局值班电话:0594-2656677 莆田市旅游质监所投诉电话:0594-269769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