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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客赴台个人游有望能逗留30天
【发布日期:2014-03-11】 【来源:海西晨报】 【阅读:次】【作者:】

    大陆游客赴台个人游,入台后在台停留天数有望从现行的15天延长至30天。近日,“台中市旅游协会厦门代表处”正式挂牌成立,代表处主任黄毓勉透露了上述消息。他表示,目前这项工作已经进展到最后的审批阶段,相关方案都已提交,通过的可能性很大。
    按现行规定,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个人旅游,在台湾的停留时间自入境次日起不超过15天,并应在规定时间内返回大陆,不得在台非法逾期停留。如果赴台个人游的逗留天数可以延长到30天,将比现行的逗留天数整整翻一倍,陆客在台期间的旅游时间将更加充裕,赴台个人游的吸引力将进一步增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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