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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提高城乡低保保障标准和补助水平
【发布日期:2013-01-15】 【来源:】 【阅读:次】【作者:】

    晚报讯(记者 杨美钦)近年来城乡低保保障标准和补助水平不断提高,2013年1月再次提高标准,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荔城区、城厢区、涵江区、和秀屿区的城市低保月保障标准提高到380元,月人均补助水平提高到240元;仙游县月保障标准提高到340元,月人均补助水平提高到220元;实行城乡低保一体化,农村低保月人均补助在2012年的基础上每人提高30元达132元,农村五保户月供养水平与城市低保保障标准一致,四个区达380元,仙游县达340元,让困难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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