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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抓共管普法宣教
【发布日期:2011-09-30】 【来源:】 【阅读:次】【作者:记者 林红霞】

    晚报讯 我市齐抓共管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局面基本形成。昨天记者获悉,五年来我市涌现出一批部级、省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在经费保障上,各级政府把普法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根据工作需要逐年增加。市本级经费从“五五”普法开始即按人均0.2元的标准核拔。五年来,市本级共核拔经费323万元,比“四五”普法期间增长3倍多。
    五年来, 荔城区、城厢区、仙游县分别荣获“全国法治县(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县(区)、全国先进普法办”荣誉称号;2位同志荣获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个人,全市11个单位、17位同志分别荣获全省法制宣传教育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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