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市始终坚持“高档次规划、快节奏运作、景观式建设、规范化管理”指导思想,在促进城市健康有序建设和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中有效发挥规划的“龙头”作用,城市形象日益提升,人居环境大为改善,城市交通日臻完善,城市功能逐步提高。 “四方”齐进 融入海西发展格局 在组织开展城市总规修编过程中,更加突出区域合作,把莆田融入海西发展格局,做好与海西城市群协调发展规划、周边城市规划以及港口、交通、产业、土地利用、海洋开发等规划的衔接。即向东把握对台合作机遇,规划预留对台通道,建设莆田机场,依托妈祖文化加强对台合作等;向西拓展腹地,加强与江西乃至祖国中西部的交流与合作,利用向莆铁路重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契机,加强联接通道,最大化地发挥莆田港口资源的作用,谋求共赢;向南强化湄州湾沿岸港口分工合作,与泉州和厦门对接基础设施、对台合作与产业发展等相关内容,向北与省会城市福州重点加强兴化湾的分工协作。 按照城乡统筹、示范引导原则,加快新农村规划建设,累计完成38个集镇、600个村总体规划和332个村镇住宅片区详细规划。 引导调控 提升城市综合功能 随着港口开发和铁路、城市快速干道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以及木兰溪两岸的规划建设,城市发展已呈现“向南向海”态势,跨进三个新时代,即“高铁时代”、“木兰溪时代”和“环湾发展时代”,港城互动局面开始显现。规划形成“两铁三高一环一机场”和“四纵八横”的主要交通体系,并与海西交通规划有机衔接,拓展城市发展空间,确立“双百万”(中心城区建成100平方公里、城市人口超100万人)中心城市的总体框架,促进城乡协调发展。 改革创新 完善规划决策机制 制定出台莆田市控规编制和修改程序规定,对规划编制与修改严格执行专家论证、媒体公示、组织听证、上报审批等环节。同时,颁布实施《莆田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对城市用地、建筑容量、建筑间距、建筑退让、建筑高度和面宽、市政公用设施、城市与建筑环境、特别地区控制等作出统一规定。 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容积率规划管理的实施意见》,对容积率的提出依据、修改程序、实施管理等作了规定;开展容积率专项治理,对开发商擅自增加建筑面积的,依法按高限处予罚款并征收三倍楼面地价的土地出让金、补交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严重违反规划的依法予以拆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