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要闻
涵江一火灾隐患单位摘牌销案
【发布日期:2011-10-12】 【来源:】 【阅读:次】【作者:】
    晚报讯(记者 郑与国 通讯员 陈美娟)日前,涵江区政府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莆田市好运中心温泉大酒店顺利摘牌销案。
    据悉,今年3月17日,涵江消防大队防火监督员在该酒店进行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该酒店消防电梯前室内未设置消火栓、消防控制设备不能正常联动控制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未设置双电源等重大火灾隐患。3月19日,大队召开重大火灾隐患评定分析讨论会,按照《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法》,经集体讨论决定,将其立案为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提请区政府将莆田市好运中心温泉大酒店确定为政府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责令于今年9月30日前整改完毕。
【关闭窗口】【打印本页】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联系我们
主管:中共莆田市委 地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筱塘南街85号 邮编:351100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联系电话:0594-2523059 传真:0594-2514907 投稿信箱:ptwb669@163.com 法律顾问:福建典冠律师事务所余元庭律师
全省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举报电话0591—87558447
闽ICP备14011754号(浏览网站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调为1024*768)
您是第: 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