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底前县以下城镇集体企业职工纳入城镇职工医保范畴
【发布日期:2011-09-16】 【来源:】 【阅读:次】【作者:】
晚报讯(开丙 宇辰)我市计划在年底前将全市各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驻莆部队以及街道所属的集体所有制企业(不含乡镇企业)职工纳入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范畴。缴费办法为:退休人员采取个人缴费50%、企业及其同级主管部门承担20%、财政补助30%。个人不愿承担缴费资金的,企业及其主管部门又无力帮助的,可选择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 |
永嘉街二期正式通车
千年龙眼结硕果 木兰溪畔谱新篇
央视《走遍中国》聚焦莆田黄岩武术
秀屿区东峤镇 金秋有爱 助学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