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提高新农合政府补助标准
【发布日期:2011-08-05】 【来源:】 【阅读:次】【作者:】
晚报讯(开丙)我市提高新农合政府补助标准由现行的每人每年150元提高到230元,其中:政府补助标准从每人每年120元提高到200元,农民个人缴费标准仍为每人每年30元。政府补助部分由省、市和县(区、管委会)三级财政分担。目前,省市两级补助资金4.21亿元已全部下达县区,其中省级3.83亿元,市级3782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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