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游建立联动机制 调整低收入群体生活补助
【发布日期:2011-08-03】 【来源:】 【阅读:次】【作者:】
晚报讯(记者 李金春)为做好低收入群众的生活保障工作,保障低收入群体生活不因物价上涨而降低,改善困难群众的生活,昨日仙游县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县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通知》,决定调整仙游县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补助对象、启动条件和补贴标准,以进一步调整低收入群众的生活保障,完善仙游县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 据介绍,此次调整生活补助,将按照“明确责任、改善民生;短期波动、发放补贴;持续上涨、调整标准”的要求,建立联动机制,保障低收入群体生活不因物价上涨而降低,并逐步得到改善。同时,要按照中央和省市关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的要求,完善正常调整机制,逐步实现各项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提高幅度与经济发展速度、居民收入增长水平基本同步的目标。 此次补助调整对象为:优抚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和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优抚对象的价格临时补贴标准按照城市低保对象的价格临时补贴标准执行。补助启动条件调整为:当月CPI同比涨幅达到或超过3%时,启动联动机制。当月CPI同比涨幅回落到3%以下时,即停止联动机制。 上年度CPI同比涨幅达到或超过3%时,仙游县人民政府将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编制启用低收入价格指数后,以其同比涨幅5%作为启动条件。当月CPI涨幅大幅超过临界条件时,仙游县民政局、财政局将研究提出补贴额增加标准,具体标准要保证不低于物价上涨对低收入群体生活的实际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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