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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高招录取实施办法出台
艺术类本科招生实行“一档多投”
【发布日期:2014-06-23】 【来源:】 【阅读:次】【作者:】

    晚报讯(记者 吴林玉) 《2014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实施办法》21日出台,和往年相比,今年高招录取最大的变化是本科提前批中艺术类实行“一档多投”,同时,省属高校所有涉外合作办学项目、闽台合作办学项目,生源不足时不再降分录取。此外,文史理工类实行梯度志愿,本一批、本二批实行平行志愿,高职高专录取实行按专业志愿平行投档。

  关注一:文史理工类本科批志愿设置有变,本一批常规志愿增加2个
    今年的文史理工类的本科批次志愿的设置有变。和去年不同的是,今年的本科提前批设常规志愿和1次征求志愿。常规志愿设1个第一志愿和3个平行且有顺序排列的参考志愿,每个志愿均为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 愿均设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专业调剂栏目;征求志愿设12个平行且有顺序排列的专业志愿(即一个志愿填报某所院校的一个专业),实行按专业志愿平行投档 模式。
    文史、理工类本一批:常规志愿和参考志愿由原来设置4个院校志愿调整为设置6个院校志愿,并进行2次征求志愿录取。常规志愿和每次征求志愿均平行且有顺序排列,每个院校志愿均设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专业调剂栏目。
    文史、理工类本二批:常规志愿和参考志愿由原来设置6个院校志愿调整为设置10个院校志愿,并进行2次征求志愿录取。常规志愿和每次征求志愿为平行且有顺序排列的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均设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专业调剂栏目。
    高职(专科)批设常规志愿和2次征求志愿。常规志愿设40个、每次征求志愿均设20个平行且有顺序排列的专业志愿。
    按照规定,在录取时,将先组织实施常规志愿录取。常规志愿录取结束后,将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及追加的招生计划向社会公布,组织考生填报第一次征求志愿,文史、 理工类提前批仅一次征求志愿;艺术类提前批无征求志愿,并实施第一次征求志愿录取;如仍有招生计划未完成,则进行第二次征求志愿。征求志愿时,所有未确认 已被录取的考生均可填报相关院校志愿。
    文史、理工类本科批次常规志愿按平行志愿投档模式投档时,须先进行模拟投档(即省教育考试院提供院校生源分布统计,并与招生院校进行沟通协调),其中本科一批常规志愿进行2次模拟投档、本科二批常规志愿进行1次模拟投档,以确定招生院校的正式投档比例。

  关注二:艺术类本科批实行“一档多投”
    和往年不同的是,艺术类。本科各个批次均实行按专业志愿“一档多投”。高职(专科)批实行专业志愿平行投档。
    艺术类设本科提前批、本科A批、本科B批和高职(专科)批四个批次。
    本科提前批只设常规志愿,常规志愿设10个平行且有顺序排列的专业志愿。
 本科A批设常规志愿和2次征求志愿,常规志愿和每次征求志愿均设12个平行且有顺序排列的专业志愿。
    本科B批设常规志愿、2次征求志愿和1次降分征求志愿,常规志愿和每次征求志愿均设16个平行且有顺序排列的专业志愿,降分征求志愿设10个平行且有顺序排列的专业志愿。
    高职(专科)批设常规志愿和2次征求志愿。常规志愿和每次征求志愿均设16个平行且有顺序排列的专业志愿。
    本科A批原则上不执行降分录取政策。本科B批第二次征求志愿投档录取结束后,生源仍不足的,经批准,将剩余的招生计划统一公布,面向专业成绩达到省级专业统 考本科分数线、文考成绩在本科文考分数线下20分以内的考生征求志愿,并组织录取。高职(专科)批第二次征求志愿录取后,生源仍不足的,经批准,可在第二 次征求志愿中有填报该院校专业志愿、专业成绩达到省级专业统考专科分数线、文考成绩在专科文考分数线下20分以内的考生中,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投档,由 学校择优录取。

        关注三:体育类实行院校志愿平行投档
    按照规定,体育类本科批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实行院校志愿平行投档。高职(专科)批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均实行专业志愿平行投档。
    体育类设本科批和高职(专科)批两个批次。
    本科批设常规志愿和2次征求志愿。常规志愿和每次征求志愿均设6个平行且有顺序排列的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均设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专业调剂栏目。
    高职(专科)批设常规志愿和2次征求志愿,常规志愿和每次征求志愿均设16个平行且有顺序排列的专业志愿。
    体育类在招生时,各批次第二次征求志愿投档录取后,生源仍不足的,经批准,可在第二次征求志愿中有填报该院校(专业)志愿、省级专业统考成绩达到相应批次分数线,且文考成绩在相应批次分数线下20分以内的考生中,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投档,由学校择优录取。
  
        关注四:增加省属本科面向农村专项计划
    据了解,今年录取时,新增加了省属本科高校面向农村学生专项计划招生。农村专项计划招生安排在文史、理工类本科提前批之后、本科一批之前投档录取,投档安排在高校自主招生、高水平运动员、艺术特长生之后进行。
    农 村专项计划招生实行梯度志愿投档,设1个院校志愿,院校志愿下设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校内专业调剂栏目。按本一批招生的院校专业执行本一批分数线,按本 二批招生的院校专业执行本二批分数线。投档后,生源仍不足的,在相应批次分数线下20分以内,按高分到低分投档,由学校择优录取。


      关注五:定向招生必须具有特地户籍和在特定地参加高考
    按照规定,本科高校定向招生安排在文史、理工类本科提前批进行。高职(专科)定向招生安排在高职(专科)批进行。
    医 学类本专科院校专门面向某设区市招生,毕业后定向分配到该设区市所属某个县(市、区)工作的,报考的考生必须具有该设区市户籍,且在该设区市报名并参加高 考;农林类本专科院校专门面向某县(市、区)招生,毕业后定向分配到该县(市、区)工作的,报考的考生必须具有该县(市、区)户籍,且在该县(市、区)报 名并参加高考。
    本科高校实施定向招生的,在征求志愿录取后,生源仍不足的,经批准,可在相应批次分数线下20分以内,在征求志愿中有填报该院校专业志愿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投档,由学校择优录取。
    高职(专科)学校实施定向招生的,生源不足时的降分,按高职(专科)批降分的有关规定执行。
    医学类院校实施定向招生录取的考生,录取后须与定向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安排的县级医院签订定向培养协议,并持定向培养协议到录取高校报到,未签订协议者,取消录取资格。
    农林类院校实施定向招生录取的考生,录取后须与定向县(市、区)的农业局、公务员局签订定向委培协议,并持定向委培协议到录取高校报到,未签订协议的取消录取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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