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海桑田眼底过,万家忧乐挂心头。从油盐米醋到生老病死,从家庭纠纷到邻里矛盾,民事审判工作涉及千家万户,能否真正做到权为民用,利为民谋,情为民系,真正做到公正司法,不仅关系人民生活的悲欢忧乐,而且关系到人民法官为民司法的形象。荔城法院的法官们在践行“司法为民”的过程中,努力把群众工作做到家,让他们感到司法的温暖,树立起法院维护社会公正的崇高形象,谱写了一曲新时期人民法官为人民的美好篇章。
以心换心——为农民工挽回经济损失
在一桩十三名江西来莆务工的人员诉被告荔城区某鞋业加工厂请求被告支付工资及加班费等费用的劳动争议案中,由于起诉前十三名原告已多次到政府部门上访均为解决,案诉本院后还扬言继续到政府、人大、纪委等部门投诉、上访。主审法官在接到案件后,发现双方纠纷未经过劳动仲裁这一前置程序的处理,立即召集十三名原告,向他们解释了相关法律规定,希望他们能够撤回起诉,向劳动仲裁部门提出仲裁申请,主审法官还亲自与原告前往相关劳动仲裁部门办理相关手续,但原告的代理人在签订撤诉后反悔,坚持己见,自作主张撤回仲裁申请,要求法院及时裁判,主审法官考虑到外来务工人员维权之路的艰辛,马上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因原告未能提供相关证据证明他们曾在被告的工厂务工,被告更是抓住这点,不愿补发原告工资,调解一度被迫中止,但主审法官并没有放弃调解,而是多次驱车,顶着寒风,前往被告工厂协商此事,不仅给他们讲法理,还跟他们讲情理,被告最终答应,愿意补发原告工资。法官立即组织原、被告进行面对面调解,并邀请工会、劳动局、本院领导、律师加班加点拟定调解方案,经过法官的耐心调解,双方终于以庭外和解的方式达成协议,原告主动向本院撤回起诉。这十三起纠纷的顺利解决,不仅让十余名原告拿到工资,同时,有效防止了一起上访案件,化解了纠纷,又维护了辖区的安定稳定,取得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将心比心——化解相邻矛盾千千结
相邻纠纷案件往往令人棘手,处理不当容易激化矛盾,给社会增加不安定因素。民一庭的法官知难而进,从长期的实践中,总结出“背靠背调解法”、“换位思考法”、“合力调解法”等方法,让当事人将心比心为对方设想,进行换位思考,使许多多年的纠纷得以圆满解决。这里,我讲一个将心比心化解邻里纠纷的故事。原告黄某在泉州工作,原籍在西天尾镇汀渚村,他的邻居李某在离他家房屋不到一米的地方建了一个猪圈,经常粪水横溢,既影响自家的卫生也损害了周边的环境及其他住户的卫生,由于原告全家在外地居住,虽然每年过年回家都进行交涉,但被告认为猪圈是建在自己的地界上,又经过有关部门批准,其没有理由要拆除,因黄某退休后,要回老家常住,便向法院起诉,要求李某拆除猪圈。受理此案后,民一庭的法官马上召集双方到现场进行勘察,并针对事实,以法晓理,以情动人,引导被告将心比心,进行调解,从周围环境卫生讲到污水横流事实上已给原告的生产、生活造成了不便,被告的行为是损人却也并不利己的侵权行为。被告终于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双方很快达成协议,由被告自行拆除猪圈,原告给予人民币300元补偿。就这样,一起历经10年连村、镇干部都感到棘手的纠纷终于圆满解决。事后,双方都非常满意。被告拆除了猪圈后,还特地打电话告知法官,感谢法官能以理服人,既处理好相邻纠纷又不伤和气。
公理良心——审结系列拆迁纠纷
随着市场经济的建立和社会多元化的发展,各种利益相互撞击,司法公正问题成为大众关注的一个热点,特别是市政工程,旧城拆迁改造引发的民事案件能否公正审理,不但是一个社会关注的焦点,更是法院工作的难点。在这种案件审理中,荔城法院的法官们讲求公理良心,无私无畏,顶住压力,坚持公正司法。审理荔城区36户居民与开发商的拆迁安置纠纷就是一个实证。拆迁户相对开发商来说是弱势群体,为了能使该部分群体的合法权益得以维护,法官们配合政府对双方做了大量的思想工作。一方面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维护广大拆迁户的利益,一方面稳定群众的情绪。他们在加班加点,对36户拆迁户的诉讼依法作出判决。宣判后双方均服判。36户拆迁户为表示感谢,联合给该院民一庭送来金匾,称赞荔城区法院“公正执法”,此事在城区传为佳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