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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创新成趋势 以“权”寻贷路更宽
【发布日期:2012-06-26】 【来源:】 【阅读:次】【作者:吴柳丽】

  晚报讯 在中小企业贷款产品中,根据企业的资产性质推陈出新的举措,已成为当前各金融机构应对行业竞争,不断为客户服务的趋势。以“权”作为抵押、质押品就是其中很受客户欢迎的融资方式。
  企业所拥有的具有资产性质的权利很多,如前期报道过的应收款项等。而对于农业、渔业、科技类企业和品牌企业,“林权”、“海权”、“专利权”和“商标权”分别是这些企业最常见的“权”。如今在我市金融业,这类“权”早已成为盘活资源,发挥融资功能的高效资产。
  “林权”一般包括商品林中的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把这些使用权作为抵押物,即可获得流动资金或固定资产融资。其适用对象既可以是企业法人客户,也可以是具有独立融资权的非法人企业客户。
  “海权”也即海域使用权,借款人可以在不转移海域占有的情况下,以已取得《海域使用权证》的海域使用权作为贷款担保,向银行申请发放贷款。虽然贷款额度最高仅达海域使用权评估价值的40%,但贷款期限最高可达5年,流动资金贷款原则上为1年。
  专利权质押业务则是为生产经营需要,企业以其依法拥有的发明专利、使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的财产权作为质押,从银行获得一定金额的授信,并按期偿还授信本息的业务。该类贷款主要是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推动专利技术产业化。
  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必须提供已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依法核准的商标专用权作质押,不过贷款额度不高且期限短,通常贷款额度不超过商标专用权评估价值的30%,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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