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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你懂得这样维权吗?
【发布日期:2013-03-12】 【来源:】 【阅读:次】【作者:晚报记者 杨美钦 欧碧仙】

    今年的“3· 15”即将来临,对老百姓来说,消费是天天的事,维护自己的消费权益也是日常的功课。日常消费过程中,难免遇到烦心事。遇到这些事,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希望下面这些记者从工商部门了解到的案例能对你有所启发。

 

汤菜异物刮伤  


    国庆长假期间,仙游某公司的员工们为了放松心情,一伙人便在仙游一酒楼聚餐,竟在蘑菇汤中吃到玻璃粒,一时热劲儿全失,还刮伤了嘴。
    原来10月3日,该公司的陈女士一伙人在仙游一酒楼聚餐,用餐时竟发现杂菇汤里玻璃样物,当时刺破嘴,店家已将陈女士带往医院进行口腔诊疗,当时店家害怕会给陈女士一伙人身体上造成的伤害,便同意他们给予身体体检的补贴。次日后,陈女士感到肚子有点不适,便要求体检,商家却反悔,于是他们便求助工商部门,希望能为他们讨个说法。
    接诉后,仙游县工商局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服务台工作人员立即着手调查和了解相关情况后,并经过耐心调解,该酒楼负责人态度非常诚恳,连连向陈女士赔礼道歉,并愿意补偿陈女士1100元作为身体体检的费用,消费者表示同意,一起因酒楼消费引发的纠纷得以及时解决
    消费提醒: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七条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等规定。

 

柴油误加汽油引纠纷  


    2012年8月27下午4点4分,消费者余先生开着皮卡车在仙游县郊尾沙溪的“中国石油”加油,消费者要求加的是柴油,工作人员未听清楚加了汽油,余先生在要求加油站赔偿损失遭拒,于是求助12315。
    接到申诉后,仙游县工商局12315工作人员经过数次的调解,最后终于调解成功,加油站工作人员答应把油箱中汽油抽干净并洗净,再给当事人充进57升柴油(价值359元),申诉人对处理结果表示无异议并对此结果表示满意。
    消费提醒:处理顾客投诉是件需要耐心对待、认真处理的工作,调解员当时的态度、行为、说话方式等都会对事件的处理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有时不经意的一句话都会对事情的发展起导火索的作用,对待消费者投诉的原则是:软化矛盾不是激化矛盾,调解员要不断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强化自已对顾客投诉的认识与理解,尽量避免因自已的失误造成不良后果,尽最大努力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同时建议消费者和商家在消费前要做好充分的沟通,保持良性互动,确保消费过程的顺利,以避免不必要的消费纠纷。

 

红柚竟变白柚


    明明打包票称绝对是营养丰富的红心柚子,结果回去切开一看,却是普通白色柚子,受骗的陈女士非常气愤。原来,她在城厢区农贸市场购买了几个柚子,明确表示要红柚。商家就推荐一款柚子,一斤2元,总价值28元。消费者一看价格也不贵,就高兴地付款购买,没想到回去之后,才发现上当了,所谓的红心柚子是白色的,而且内部已烂掉。陈女士立即要求商家退货。商家不仅拒绝退货,还出言不逊,态度及其恶劣。万分无奈,陈女士只好请求工商部门帮忙解决。接诉后,城厢区工商局12315服务台工作人员及时介入调解。经调解,商家同意全额退款,陈女士表示十分满意
    消费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九条规定,“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真实信息,不得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经营者对消费者就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和使用方法等问题提出的询问,应当作出真实、明确的答复”。商家明知消费者想要购买红柚,却以白柚充当,理应承担责任。
        
    编后:维权是一条崎岖蜿蜒之路,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才能踏平坎坷成大道。一方面广大老百姓要加强法律法规学习,杜绝被侵权现象的发生;另一方面广大工商干部要加强对不法商贩、企业的日常监控和管理,只有这样,维权之路才会一马平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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