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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低保待遇流程简便
《我市低保标准再次下调》后续
【发布日期:2012-07-18】 【来源:】 【阅读:次】【作者:许帅娟】
日前,本报的《我市低保标准再次下调》一文中提及的我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政策引来一些市民的关注。昨日,记者接到笏石林女士的来电咨询,希望能够帮助全面了解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的申请流程。“你们报纸上说的农村低保补助的钱是怎么申请的,是我们村里发放的吗?”为了解开林女士的疑惑,记者再次走访了市财政局,经过咨询了解到农村居民申请低保待遇一律从简,宗旨上从方便群众着手,申请流程更是简便。
  据悉,凡是我市目前拥有农村户口的农村居民均可以申请低保待遇。具体农村居民申请低保待遇原则上仍遵循属地管理原则,即:户籍所在地为申请参与低保的所在地。也就是说,即使外来工人符合莆田市申请参与低保待遇的相关要求,因其户籍所在地并非莆田市也无从申请并获得低保待遇。但记者了解到,外来打工人员可以回乡办理申请低保待遇,不受其不能返乡的影响,另外还可委托他人代领。
  同时,申请低保待遇的农户须得注意,申请时应以家庭为单位,由户主或委托村民小组向户籍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填写《福建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申请审批表》。申请审批表格的填写会在相关工作人员的指导下进行,农村居民填写方便。据悉,申请低保待遇所需携带的证明材料有: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残疾人还需提供残疾证)、结婚证(已离婚的须提供离婚证)、家庭收入证明。
  而日前见报的《我市低保标准再次下调》一文中所提及的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年人均收入低于1800元,指的是:申请农村低保人员的家庭收入指标。该指标的具体计算方法是: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全年所获得的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的总和与家庭成员总人数的比值。记者进一步了解到,农村居民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享受的荣誉津贴、抚恤补助、优待金、临时性社会救济金、在校生获得的生活津贴和困难补助等不计入家庭收入。而林女士户籍所在地并无异议,若其家庭收入符合相关要求,其即可申领低保待遇。
  低保待遇是农村居民生活的最基本保障与期待贫困津贴补助的申领并不冲突,而且申领程序便捷,是为服务贫困农村居民的贴心民心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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