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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企需注意确保产品安全出口
欧盟对货物干燥剂实施禁令昨起正式实施
【发布日期:2012-06-05】 【来源:】 【阅读:次】【作者:卓智鸿】
晚报讯 记者昨日从莆田检验检疫局了解到,欧盟6月4日将正式实施(EU)No 412/2012欧委会条例,限制货物包装使用含富马酸二甲酯成分的杀灭剂、干燥剂。
  据了解,5月15日欧盟发布政府公报,颁布了(EU)No 412/2012欧委会条例,将富马酸二甲酯加入REACH法规附件17物质清单第61项。该条例将于6月4日正式实施,欧盟有关成员国将其无条件转化为本国法律,在全欧盟限制使用富马酸二甲酯。
  富马酸二甲酯是一种挥发性化合物,通常用作真菌杀灭剂,也可用于干燥剂袋中,以防止皮革、家具、鞋或皮革配件在储存或运输过程中产生霉菌。人体吸入、摄入或与之接触,会对皮肤、眼睛和上呼吸道造成刺激和伤害。
  针对富马酸二甲酯对人体的伤害作用,2009年欧盟对欧盟市场上流通的产品或产品零件中富马酸二甲酯含量发布了为期一年的限制禁令(2009/251/EC指令),2009年至今年1月欧盟又3次发布指令,将该限制禁令有效期延至2013年3月15日。
  根据此次欧委会(EU)No 412/2012条例规定,用于物品及物品的任一成分中的富马酸二甲酯含量不得超过0.1mg/kg,物品及物品中任一成分富马酸二甲酯含量超过0.1mg/kg不得置于市场销售。
  鞋类等皮革制品是我省大宗出口产品,2011年仅我市就出口鞋类7.1万批、22.6亿美元,其中16 %出口欧盟国家。对此这次欧盟即将实施新条例,检验检疫部门建议相关出口企业,要严格遵守欧盟富马酸二甲酯指令,加强原辅材料特别是干燥剂、防腐剂、干燥片中相关项目的监控把关,确保出口产品符合进口国的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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